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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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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


  
  
  为了切实调动棉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促进棉花生产,国务院决定提高棉花收购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棉花收购价格。一九八九年新棉上市起,棉花收购价格在国发〔1989〕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级皮辊棉每五十公斤二百一十一元四角二分的基础上,提到二百三十六元四角二分。其他等级的棉花价格,按等级差价率计算。棉花收购价格提高后,供应价格和民用絮棉销售价格相应提高。新疆长绒棉价格也要适当提高。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物价局、商业部、财政部制定。棉花价格提高后,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如各地有力量,应在解决棉农口粮和化肥、农药、农膜等物资供应方面采取一些措施。
  
  二、一九八九年度新棉上市起,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的办法。棉花调出、调入包干数,根据国家最低需要,并结合近几年棉花生产、收购、调拨实际情况,以及一九八九年有可能达到的生产水平确定,暂定一年。棉花调出、调入包干数由国家计委和商业部另行下达。实行调出包干后,调出任务必须保证完成。超过国家定购任务部分三七分成,即上交国家30%,省、自治区留70%。根据调出包干任务,确定调入地区的调入包干数,不得突破。历史上曾经自给的地区,要努力发展生产,逐步做到自给有余。
  
  三、棉花调拨包干后,市场用棉必须保证供应。棉花出口和进口统一考虑,可以有出有进,资源多时多出一些,资源紧时多进一些。进出口计划,一年一定。
  
  四、棉花是国家管理的计划商品,实行调拨包干以后,仍必须坚持国家统一计划和规定的收购、供应价格,坚持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不开放棉花市场,不搞价格双轨制。为保证棉花种子的需要,对种子棉的收购,请商业部和农业部尽快研究解决办法。
  
  现在正值棉花备耕关键时刻,各级人民政府要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棉农按照国家要求和定购合同切实把棉花种足种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签订定购合同和搞好农用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工作,把保证棉花种植面积等项增产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夺取今年棉花丰收。
国务院关于提高棉花价格和实行棉花调出调入包干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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