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加快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青少年接受教育,促进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交通银行自2007年起,在10年之内,向中国残联捐赠人民币1亿元,共同实施"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以下简称"助学计划")。 "助学计划"10年周期内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为特殊教育学校(院)和接受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资助中西部地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资助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 "助学计划"首期投入3000万元,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008年至2009年。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商交通银行,中国残联制定了《"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首期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首期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银行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基金会达成的《"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协议书》,对交通银行首期捐赠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首期项目金额和执行期限 首期项目投入为3000万元人民币,执行周期原则上为2008-2009年。 二、 捐款使用范围与资助标准 (一)资助新(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班),共计1600万元。其中: 1.中西部地区新建1-2所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校舍基建补助费,视学校规模确定具体金额。 2.全国各地新(扩)建高中阶段(含普高、中职,下同)特殊教育学校(班)教育教学设备补助费,计划平均每校40万元左右。 (二)资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农垦总局)、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高中在校生(含普高、中职,下同)和大学新生完成学业,主要用于补助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两年共计1000万元。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资金可打通使用。其中: 1.原则上残疾高中在校生每年资助3000人,每人1000元。 2.原则上残疾大学新生每年资助1000人,每人2000元。 (三)资助建设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共计400万元: 依托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建设2个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计划每校投入设备费200万元。 三、 受助对象条件 (一) 新(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班) 1.项目学校所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残联和项目学校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具有按计划执行项目的能力。 2.新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须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市),或人口30万以上且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地方政府已批准立项并能提供建设用地,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学校稳定的经费来源和师资力量。 3.新(扩)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须经当地教育等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已经或正在新(扩)建,且具有一定招生规模的全日制公办特教学校(班)。 (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完成学业。 受助学生应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本人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先。 (三)资助建设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1.项目省(直辖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工作,省级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特殊教育基础较好;项目学校有按计划执行项目的能力,校长有责任心,工作能力较强。 2.项目学校能够提供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场所、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教育资源。 3.项目学校须指定专人管理项目,负责项目设备登记造册、使用与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 受助对象确认办法 (一)新(扩)建特殊教育学校(班): 1.新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基建补助:由中国残联综合考虑当地特殊教育资源、项目单位执行能力等因素,提出备选项目学校名单,商交通银行后共同确定。项目地区和项目学校须提交当地政府批复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立项报告,落实学校建设用地、配套经费和学校教职工配备等文件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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