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残联〔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捐赠协议,我们研究制定了《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交通银行地方分行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密切联系,加强协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实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为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支持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经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共同研究,制定了《第四期“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资金总额和执行期限
第四期资金共770万元人民币,执行时间为2012年。
二、资金使用范围与资助标准
(一)500万元用于继续资助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含农垦总局)、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残疾人高中(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和大学(含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下同)新生完成学业,主要用于补助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高中生每人1000元,大学新生每人2000元,地方不得自行变更。
(二)150万元补贴特教师资培训。以补贴省级以上培训为主,补贴经费用于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会场(含设备使用)、培训资料支出,其它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三)100万元用于“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活动,全国表彰200名优秀特教教师,每人奖金5000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四)20万元用于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学生励志奖学金”活动,表彰自强不息,事迹突出、感人的优秀残疾大中专学生,拟每人奖励1万元,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三、受助学生条件
受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应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优先。
四、受助学生确认办法
(一)中国残联向省级残联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大学新生数量和资助金额,省级残联向特教学校下达拟资助残疾高中在校生数量和资助金额,中国残联商交通银行后确定。
(二)残疾高中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表1)。学校按照地方残联分配名额,审批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存档。
(三)残疾大学新生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受助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见表1)。县(市、区)残联按照上级残联分配名额,审核并初定受助学生名单,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7日后,填写“受助残疾学生花名册”(见表2),逐级报至省级残联审批、存档。
五、助学金拨付与管理
(一)资金拨付。
1.2012年9月20日前,省级残联将本地区残疾高中在校生总数和大学新生总数及花名册报中国残联。
2.2012年10月20日前,中国残联审核各地残疾高中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有关情况后,确定资金分省额度,并将资金拨付省级残联。
3.省级残联将残疾高中在校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由学校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学校所在地无交通银行营业机构的除外,下同);将残疾人大学新生助学金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