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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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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是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基本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质检部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做好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审工作,现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督促获证企业如期进行年审。同时,要把好年审工作关,将年审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位。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为获证企业年审提供便利。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局监督司报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获证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2号令)的有关要求,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为年审)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各省局监督处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核准的方式进行。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受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对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企业申请年审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表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年审工作中应重点审查的内容
  
  (一)核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情况。
  
  (二)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水平,并已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发证产品或相关参数的比对验证结果。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企业还需提供两份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实行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要报告产品检验情况和委托检验协议履约情况。承担委托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签约企业一年内委托出厂检验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委托企业并抄送受理年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五)社会监督内容。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有重大质量改进活动。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不再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九)是否存在违反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定的行为。
  
  五、年审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年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准,做出年审结论或是否进行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抽查的决定,并通知企业。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抽查的,现场抽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注明日期,加盖印章。
  
  年审不合格的,由受理部门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进行处罚。拒不按规定进行年审或者虚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内容的,按年审不合格处理。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不得向获证企业收费。
  
  八、各省局监督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将已办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情况形成报表上报总局监督司(报表格式见附表2)。总局每年公布一次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附表1: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附表2:食品生产许可证年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申证单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
  
  ┃填表注意事项:┃
  
  ┃ 1、内容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用钢笔填写,可以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
  
  ┃整,不得涂改;┃
  
  ┃ 2、年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均按上年度填写;┃
  
  ┃ 3、自查表一式三份。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
  
  ┃获证时企业名称│┃
  
  ┠──────────────┼─────────────────────────┨
  
  ┃现企业名称│┃
  
  ┠──────────────┼─────────────────────────┨
  
  ┃获证时企业生产场地地址│┃
  
  ┠──────────────┼─────────────────────────┨
  
  ┃现企业地址│┃
  
  ┠──────────────┼───┬───────────┬─────────┨
  
  ┃获证时法人代表││现法人代表│┃
  
  ┠──────────────┼───┼───────────┼─────────┨
  
  ┃经济性质││现经济性质│┃
  
  ┠──────────────┼───┼───────────┼─────────┨
  
  ┃获证时营业执照编号││现营业执照编号│┃
  
  ┠──────────────┼───┼───────────┼─────────┨
  
  ┃获证时企业代码││现企业代码│┃
  
  ┠──────────────┼───┼───────────┼─────────┨
  
  ┃获证时卫生许可证编号││现卫生许可证编号│┃
  
  ┠──────────────┼───┼───────────┼─────────┨
  
  ┃获证时企业总人数││现企业总人数│┃
  
  ┃变化值│││┃
  
  ┠──────────────┼───┼───────────┼─────────┨
  
  ┃获证时企业技术人员数││现企业技术人员数│┃
  
  ┠──────────────┼───┼───────────┼─────────┨
  
  ┃获证时占地面积│㎡│现占地面积│㎡┃
  
  ┠──────────────┼───┼───────────┼─────────┨
  
  ┃获证时建筑面积│㎡│现建筑面积│㎡┃
  
  ┠──────────────┼───┼───────────┼─────────┨
  
  ┃获证时固定资产│万元│现固定资产│万元┃
  
  ┠──────────────┼───┼───────────┼─────────┨
  
  ┃获证时流动资金│万元│现流动资金│万元┃
  
  ┠──────────────┼───┼───────────┼─────────┨
  
  ┃*年总产值 │万元│*年销售额 │万元┃
  
  ┠──────────────┼───┼───────────┼─────────┨
  
  ┃*年缴税金额 │万元│*年 利 润 │万元┃
  
  ┗━━━━━━━━━━━━━━┷━━━┷━━━━━━━━━━━┷━━━━━━━━━┛
  
  注:1、除打“*”项外,其他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表格中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
  
  ┃序号│不合格项内容│性质│不合格项改进情况│不合格项改进验证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
  
  ┠──┼──────┼──┼────────┼─────────────────┨
  
  ┃││││┃
  
  ┠──┼──────┼──┼────────┼─────────────────┨
  
  ┃││││┃
  
  ┠──┼──────┼──┼────────┼─────────────────┨
  
  ┃││││┃
  
  ┗━━┷━━━━━━┷━━┷━━━━━━━━┷━━━━━━━━━━━━━━━━━┛
  
  本年度主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 年需要量(单位) │标准代号│生产厂及国别│验货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验货方式是指自行检验(全检、抽检)、委托检验(全检、抽检)、查验合格证明或是上述内容的组合等。
  
  获证产品接受各级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及委托检验、自检中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
  
  ┃序号│检验类别│产品名称│批号│检验日期│是否合格│不合格原因说明┃
  
  ┠──┼────┼────┼──┼────┼────┼───────┨
  
  ┃││││││┃
  
  ┠──┼────┼────┼──┼────┼────┼───────┨
  
  ┃││││││┃
  
  ┠──┼────┼────┼──┼────┼────┼───────┨
  
  ┃││││││┃
  
  ┠──┼────┼────┼──┼────┼────┼───────┨
  
  ┃││││││┃
  
  ┠──┼────┼────┼──┼────┼────┼───────┨
  
  ┃││││││┃
  
  ┠──┼────┼────┼──┼────┼────┼───────┨
  
  ┃││││││┃
  
  ┗━━┷━━━━┷━━━━┷━━┷━━━━┷━━━━┷━━━━━━━┛
  
  注:检验类别应填写国家抽查、省级抽查、市级抽查、县级抽查、委托检验或者自行检验。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
  
  ┃年审│ 年审项目 │自查记录│自查│自查┃
  
  ┃项目│││情况│人签┃
  
  ┃条款│││说明│字┃
  
  ┃号││││┃
  
  ┠──┼────────────────┼───────────────┼──┼──┨
  
  ┃ 1│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停产□停产一年以上□转产││┃
  ┃│上停产或已转产的情况│││┃
  
  ┠──┼────────────────┼───────────────┼──┼──┨
  
  ┃ 2│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件,有无不符合(或严重不合格)的│││┃
  
  ┃│情况│││┃
  
  ┠──┼────────────────┼───────────────┼──┼──┨
  
  ┃ 3│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正常、有效,│□正常□出现问题││┃
  
  ┃│有无较严重的管理滑坡、改变生产条│││┃
  
  ┃│件、降低质量标准现象│││┃
  
  ┠──┼────────────────┼───────────────┼──┼──┨
  
  ┃ 4│企业有无变更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无 □有 □已办理更名手续││┃
  
  ┃│了生产许可证更名手续│││┃
  
  ┠──┼────────────────┼───────────────┼──┼──┨
  
  ┃ 5│企业有无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者生│□已迁址(或增设生产场点)││┃
  
  ┃│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办理了生│□生产条件已发生变化││┃
  
  ┃│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已办理更名手续││┃
  
  ┠──┼────────────────┼───────────────┼──┼──┨
  
  ┃ 6│是否有重大质量改进活动│□无 □有 ││┃
  
  ┠──┼────────────────┼───────────────┼──┼──┨
  
  ┃ 7│获证产品有无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有增扩□无增阔││┃
  
  ┃│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变更□未变更││┃
  
  ┠──┼────────────────┼───────────────┼──┼──┨
  
  ┃ 8│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已标明□未标明││┃
  
  ┃│证标记和编号(提供获证产品在用标│││┃
  
  ┃│识一份)│││┃
  
  ┠──┼────────────────┼───────────────┼──┼──┨
  
  ┃ 9│获证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有□无││┃
  
  ┃│无不合格的情况│││┃
  
  ┠──┼────────────────┼───────────────┼──┼──┨
  
  ┃10│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事件,及后处理│□无□有││┃
  
  ┃│情况。│││┃
  
  ┠──┼────────────────┼───────────────┼──┼──┨
  
  ┃11│企业有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无□有││┃
  
  ┃│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
  
  ┃1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符合□不符合││┃
  
  ┃│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
  
  ┃│性│││┃
  
  ┗━━┷━━━━━━━━━━━━━━━━┷━━━━━━━━━━━━━━━┷━━┷━━┛
  
  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审自查报告
  
  ┏━━━┯━━━━━━━━━━━━━━━━━━━━━━━━━━━┯━━━━━━━━━━┓
  
  ┃企业│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签署意见┃
  
  ┃自查│许可证年审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于年月日至年 月 日对│┃
  
  ┃结论│年审内容进行了自查。经审查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
  
  ┃│ □有□无不符合项。 │┃
  
  ┃│经综合评价,企业年审自查结论是:。│┃
  
  ┃││┃
  
  ┃││┃
  
  ┠───┼───────────────────────────┼──────────┨
  
  ┃││┃
  
  ┃││┃
  
  ┃││┃
  
  ┃││┃
  
  ┃││┃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质量技│生产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更 □是 □否┃
  
  ┃术监督│变更后是否持续符合发证条件□是□否 整改后□符合 □不符合┃
  
  ┃部门审│┃
  
  ┃定意见│┃
  
  ┠───┼──────────────┬───────┬────┬──────────┨
  
  ┃│自检企业的检验情况和送检情况│□符合│委托出厂│□符合┃
  
  ┃││□不符合│检验企业│□不符合┃
  ┃│││的委托检│┃
  
  ┃│││验情况│┃
  
  ┠───┼──────────────┴───────┴────┴──────────┨
  
  ┃│违规问题:□无□有 年审整改情况:□符合 □不符合┃
  
  ┠───┼──────────────────────────────────────┨
  
  ┃│年审结论:┃
  
  ┃│┃
  
  ┃│□合格 □复查合格□不合格 ┃
  
  ┃│┃
  
  ┃│年 月 日(盖章)┃
  
  ┗━━━┷━━━━━━━━━━━━━━━━━━━━━━━━━━━━━━━━━━━━━━┛
  
  省局、受理局、企业各保留1份,受理局并将年审情况及时录入数据库。
  
  附表2: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填报时间:年月日
  
  ┏━━┯━━━━┯━━━━━┯━━━━┯━━━━┯━━━━━┯━━━━┯━━━━━┯━━┓
  
  ┃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实施年审│是否经现场│年审结果│年审不合格│备注┃
  
  ┃││││ 单位 │抽查││原因概述│┃
  
  ┠──┼────┼─────┼────┼────┼─────┼────┼─────┼──┨
  
  ┃││││││││┃
  
  ┠──┼────┼─────┼────┼────┼─────┼────┼─────┼──┨
  
  ┃││││││││┃
  
  ┠──┼────┼─────┼────┼────┼─────┼────┼─────┼──┨
  
  ┃││││││││┃
  
  ┠──┼────┼─────┼────┼────┼─────┼────┼─────┼──┨
  
  ┃││││││││┃
  
  ┠──┼────┼─────┼────┼────┼─────┼────┼─────┼──┨
  
  ┃││││││││┃
  
  ┠──┼────┼─────┼────┼────┼─────┼────┼─────┼──┨
  
  ┃││││││││┃
  
  ┠──┼────┼─────┼────┼────┼─────┼────┼─────┼──┨
  
  ┃││││││││┃
  
  ┗━━┷━━━━┷━━━━━┷━━━━┷━━━━┷━━━━━┷━━━━┷━━━━━┷━━┛
  
  注:1、年审结果中注明以下几类情况:1、合格;2、复查合格;3、复查不合格。
  
  2、备注栏中应注明是否建议吊销生产许可证。
  
  3、年审情况汇总表用EXCEL表格格式报送总局监督司。Email:jiangh@aqsiq.gov.cn或wanghd@aqsiq.gov.cn。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是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基本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质检部门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做好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审工作,现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督促获证企业如期进行年审。同时,要把好年审工作关,将年审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位。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为获证企业年审提供便利。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局监督司报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获证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2号令)的有关要求,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为年审)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各省局监督处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核准的方式进行。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受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对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进行抽查。
  
  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企业申请年审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表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年审工作中应重点审查的内容
  
  (一)核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情况。
  
  (二)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水平,并已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发证产品或相关参数的比对验证结果。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号项目,企业还需提供两份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实行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要报告产品检验情况和委托检验协议履约情况。承担委托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签约企业一年内委托出厂检验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委托企业并抄送受理年审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五)社会监督内容。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有重大质量改进活动。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发生关、停、并、转等情况,不再继续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九)是否存在违反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规定的行为。
  
  五、年审受理部门在收到企业年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准,做出年审结论或是否进行企业生产条件现场抽查的决定,并通知企业。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抽查的,现场抽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六、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注明日期,加盖印章。
  
  年审不合格的,由受理部门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进行处罚。拒不按规定进行年审或者虚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内容的,按年审不合格处理。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不得向获证企业收费。
  
  八、各省局监督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两次将已办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情况形成报表上报总局监督司(报表格式见附表2)。总局每年公布一次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名单。
  
  附表1: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监函[200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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