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2012年)》检验检疫有关内容的函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9年11月8日至9日,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埃及沙姆沙伊赫召开,温家宝总理、埃及总统穆巴拉克等19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开幕式,我国和49个非洲国家的外交部长和负责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出席了会议。会议重申了进一步发展中非新型战略伙伴关系的目标,共同制定并一致通过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宣言》和《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 现将《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中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有关内容印发各局,请结合总局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布隆迪、肯尼亚、阿尔及利亚等非洲国家签署的双边检验协议,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工作,维护中非友好的外交和外经贸工作大局。 附件: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 2009年11月12日 4.4 贸易 4.4.1 继续推动中非贸易发展,并注重把经贸合作的方式从以货物贸易为主,转向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技术、项目承包等多种方式并重的方向发展。 4.4.2 高兴地看到,对非免关税政策顺利实施,非洲实际受惠范围不断扩大。将继续致力于改善中非贸易结构,促进贸易平衡。 4.4.3 中方承诺进一步向非洲国家开放市场。决定逐步给予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非洲最不发达国家95%的产品免关税待遇,2010年年内首先对60%的产品实施免关税。 4.4.4 为推动中非贸易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在海关、税务、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商签和落实有关合作协定。中国愿与非洲各国建立进出口产品监管合作机制,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双方消费者利益。 4.4.5 在中国设立“非洲产品展销中心”,对入驻的非洲企业给予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促进非洲商品对华出口。 4.4.6为帮助非洲国家改善商业设施条件,中方将在非洲国家建设3-5个物流中心。 4.4.7 本着互谅互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贸易分歧和摩擦。 4.4.8 双方同意,在解决中非企业合同纠纷时,鼓励利用各国和地区性的仲裁机构。 5.2 人力资源开发 5.2.1 满意地看到,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方提供的奖学金项目和举办的各类研修班、培训班,为非洲人力资源开发做出了积极贡献。 5.2.2 中国政府将根据非方需要,继续为非洲培训各类人才,并注重提高培训质量。今后3年内为非洲国家培训的各类人才总计达到2万名。 5.2.3 中方将出资150万美元,支持“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在非洲实施护士及助产士培训项目。 5.2.4 非洲方面承诺将在推选参训人员以及后勤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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