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文  号:国海规范〔2017〕11号

发布日期:2017-7-28

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海洋工程环评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进一步规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海洋局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出借资质等)承接国家海洋局审批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海洋局不再受理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环评中介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细化责任,加强环评资质和环评从业人员的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环评中介服务。

三、局将加大对海洋工程环评中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继续承接国家海洋局审批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国家海洋局

2017年7月28日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
国海规范[2017]11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查工作程序》和《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   下一条: 国家广电总局计财司关于对进入国家广电总局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予备案登记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5.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