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注销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和绥化华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查,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有效期自2004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9日;绥化华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有效期自2004年7月9日至2007年7月9日,该两家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和绥化华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各市地要加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管,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