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申请材料内容要求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材料内容,除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 1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实施意见》的所有要求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可登陆黑龙江建设网或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下载。
  
  二、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标准中有关注册人员的规定
  
  (二)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授予暂定级资格。在规定注册人员中必须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除具有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中有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一名一级注册人员或者三名均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三)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延续的,如资格有效期内业绩未达到《认定办法》中乙级资格的标准,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要求的,资格可延续为暂定级资格。注册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与资格有效期的对应关系同(一)。
  
  (四)申请或延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业绩和注册人员数量均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授予乙级资格。在规定注册人员中必须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除具有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中有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一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三名均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五)申请或延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业绩不符合《认定办法》规定,但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资格可延续为暂定级资格。注册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与资格有效期的对应关系同(一)。
  
  三、变更
  
  (六)除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以外的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证书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及相关文件;
  
  5、与资格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七)省外工商注册的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为我省区域内的,应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重新核发资格证书。
  
  (八)省内工商注册的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省内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应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工作。
  
  四、乙级和暂定级受理审查程序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资格认定决定。
  
  乙级和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公告在黑龙江建设网和黑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五、监督管理
  
  (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认定办法》的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十一)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应通过核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专职人员实际履职或执业情况、市场经营行为、招标代理服务质量等信用档案信息状况,及时在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和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业绩信用手册上进行记载,充分运用黑龙江招标投标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动态管理。
  
  六、分支机构备案管理
  
  (十二)省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本机构不少于2名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
  
  分支机构工作的本机构聘用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4、分支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自有的只须提供产权证明);
  
  6、机构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记录证明。
  
  (十三)分支机构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出具中标通知书。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订立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和出具中标通知书。
  
  (十四)对备案后的分支机构,各地应按照《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招[2007]1号)及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 (略)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申请材料内容要求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材料内容,除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 1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实施意见》的所有要求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可登陆黑龙江建设网或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下载。
  
  二、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标准中有关注册人员的规定
  
  (二)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授予暂定级资格。在规定注册人员中必须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除具有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中有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一名一级注册人员或者三名均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三)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延续的,如资格有效期内业绩未达到《认定办法》中乙级资格的标准,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要求的,资格可延续为暂定级资格。注册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与资格有效期的对应关系同(一)。
  
  (四)申请或延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业绩和注册人员数量均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授予乙级资格。在规定注册人员中必须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除具有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中有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一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三名均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五)申请或延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业绩不符合《认定办法》规定,但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资格可延续为暂定级资格。注册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与资格有效期的对应关系同(一)。
  
  三、变更
  
  (六)除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以外的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证书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证书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及相关文件;
  
  5、与资格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七)省外工商注册的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变更为我省区域内的,应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
  
  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重新核发资格证书。
  
  (八)省内工商注册的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省内工商注册地变更的,应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工作。
  
  四、乙级和暂定级受理审查程序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资格认定决定。
  
  乙级和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公告在黑龙江建设网和黑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黑龙江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注销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和绥化华远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5.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