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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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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1月19日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201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律师事业承前启后、不断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司法厅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云南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2011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广大律师立足云南“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来研究和谋划律师业的发展,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省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氛围

  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与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律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使广大律师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2、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制定下发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宣传周永康、吴爱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的具体要求,形成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律师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秘书处〕

  3、积极协调推进,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律师法》,推动相关部门有效解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和对话平台,启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关于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修订工作;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案例》,促进律师事务所用工制度规范化,制定律师行业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和律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律师集体户口,解决律师人事档案统一归口由律师协会管理问题;完善理论研究工作机制,从政策理论上深入研究维权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明确的应对思路,组织律师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立法机关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法律制度,促进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4、推动律师行业税费问题有效解决,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保障。加大对律师行业税费问题的调研力度,应用调研成果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税费问题;协调省财政部门的支持,制定《云南省律师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妥善解决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问题。〔财务管理委员会〕

  5、加强协调,为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条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组织律师特别是理事、常务理事进入党校学习,提高律师队伍参政议政能力;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优秀律师特别是优秀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三农服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工作成本进行评估,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二)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6、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云南“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推动各业务研究委员会深入研究云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自主创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围绕国际大通道、外向型产业基地、进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拓宽国际经济合作途径等领域,进一步创新法律服务手段和方式,组建“中小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外经贸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7、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研究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组织实施“促和谐工程”,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团”,推动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为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8、服务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倡导广大律师树立服务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执业为民、服务为民,继续深入开展好律师事务所和乡镇司法所结对帮扶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服务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积极向困难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继续做好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解决群众就医、就学、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秘书处、青年律师及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律师事业科学发展

  9、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深入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探索建立律师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创新律师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对律师党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律师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党委办公室〕

  10、完善律师行业管理体制。严格执行《云南省律师协会章程》,研究制定进一步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的政策措施,理顺省律协与州市律师协会的工作关系,推动研究解决律师协会办事机构经费及人员的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之间的决策会商机制、情况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秘书处〕

  11、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导事业、教育律师、推动发展的功能,加强对全省律师文化战略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大力营造律师文化建设氛围和环境,形成律师文化建设的合力。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领导示范等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建设先进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文化,满足律师事务所做好、做大、做强的文化需求。以云南律师行业先进文化教育律师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治观点的不良影响,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在执业活动中妥善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关系。在律师中和协会各委员会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体现律师行业特点的文体联谊活动,增进了解,加强友谊,促进工作开展。〔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青年律师及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2、加大律师培训工作力度。适应桥头堡建设需要,争取建立省财政对律师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培养高端涉外业务律师人才;着力培养边境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律师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向边境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力争培育一支适应桥头堡建设需要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律师队伍;创新方法,探索在职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的方法和途径,继续举办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律师队伍素质;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举办律师行业在职博士班,提高律师队伍的学历层次。〔继续教育与业务指导委员会〕

13、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组织实施《云南省律师行业星级评定制度》,以开展律师事务所星级管理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全面推进律师行业的诚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实施细则》,通过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律师考核评价机制;在执业年度考核中充分重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及时预防和纠正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和推动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忠实履行执业誓言,勤勉尽责,恪守诚信,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委员会〕

  14、加强实习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健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指导制度,加强对实习活动的检查和实习人员管理,完善执业技能培训,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则》,注重品行考核,严格实习合格条件,严把实习鉴定关、入门关。〔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委员会〕

  15、完善律师执业奖惩机制。依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完善律师行业评先评优制度,将律师行业表彰宣传规则与律师党建工作、律师执业活动和律师公益活动有机结合,树立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违法违纪投诉受理机制,严格执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纪律(奖惩)委员会〕

  16、扩大宣传网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办好《云南律师网》,充分发挥其作为省律协官方网站的宣传功能和信息化作用,办好《法律服务简报》,巩固律师工作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拓宽律师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律师在云南“两强一堡”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律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不断提升律师地位创造舆论环境。〔宣传交流委员会、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17、推动国内国际交流。鼓励广大律师扎根云南、立足国内、走向东南亚,积极参与全国性及区域性律师组织的各项活动,扩大云南律师的社会影响;积极开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与西南各国律师组织、律师之间业务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促进云南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宣传交流委员会、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1月19日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201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律师事业承前启后、不断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司法厅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云南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2011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广大律师立足云南“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来研究和谋划律师业的发展,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省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氛围

  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与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律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使广大律师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2、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制定下发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宣传周永康、吴爱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的具体要求,形成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律师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秘书处〕

  3、积极协调推进,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律师法》,推动相关部门有效解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和对话平台,启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关于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修订工作;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案例》,促进律师事务所用工制度规范化,制定律师行业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和律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律师集体户口,解决律师人事档案统一归口由律师协会管理问题;完善理论研究工作机制,从政策理论上深入研究维权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明确的应对思路,组织律师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立法机关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法律制度,促进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4、推动律师行业税费问题有效解决,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保障。加大对律师行业税费问题的调研力度,应用调研成果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税费问题;协调省财政部门的支持,制定《云南省律师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妥善解决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问题。〔财务管理委员会〕

  5、加强协调,为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条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组织律师特别是理事、常务理事进入党校学习,提高律师队伍参政议政能力;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优秀律师特别是优秀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三农服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工作成本进行评估,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云南省律师协会
云律协[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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