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1月19日省律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2011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律师事业承前启后、不断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司法厅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云南律师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2011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广大律师立足云南“两强一堡”发展战略来研究和谋划律师业的发展,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省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氛围
1、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与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律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使广大律师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行业发展与规则委员会〕
2、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广泛宣传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制定下发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宣传周永康、吴爱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的具体要求,形成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律师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责任,组织起草《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代拟稿)》。〔秘书处〕
3、积极协调推进,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律师法》,推动相关部门有效解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和对话平台,启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关于规范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的修订工作;贯彻实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案例》,促进律师事务所用工制度规范化,制定律师行业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和律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按照行政区划建立律师集体户口,解决律师人事档案统一归口由律师协会管理问题;完善理论研究工作机制,从政策理论上深入研究维权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明确的应对思路,组织律师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立法机关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法律制度,促进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4、推动律师行业税费问题有效解决,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保障。加大对律师行业税费问题的调研力度,应用调研成果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税费问题;协调省财政部门的支持,制定《云南省律师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妥善解决律师事务所税收征管问题。〔财务管理委员会〕
5、加强协调,为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创造条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言,组织律师特别是理事、常务理事进入党校学习,提高律师队伍参政议政能力;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优秀律师特别是优秀律师党员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三农服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工作成本进行评估,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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