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06〕15号)》中“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管,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我省部分地市家具制造企业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差、底子薄的特点,我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达标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家具制造企业较集中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将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挑选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家具制造企业做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有效地推进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开展,力争明年在全省范围内涌现一批标准化达标企业,从而使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二、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复评工作。有关地市应根据《达标标准》的内容,尽快研究确定有条件承担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并报省局备案。复评机构的具体条件和数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但原则上每个市最多不超过2家。 三、认真开展“达标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将对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评机构和一批重点家具制造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地也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四、积极扶持达标企业,严格标准和程序。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准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征求企业所在县、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于通过核准的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对达标的企业颁发达标“证书”,对达标“不合格”的企业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省局统一制定。 请各有关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该季度本地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送省局监管三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 ┌────┬─────┬──────────────────────────────┐ │序号│ 标准项目 │标准内容要求│ ├────┼─────┼──────────────────────────────┤ │ 一 │安全生产目│应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具│ ││标管理│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 │ 二 │安全生产管│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广东省生产│br / br / ││理机构及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或当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员│部门认可证书。│ ││├──────────────────────────────┤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 │ │││理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3.必须按《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配备安全人员:300人以│ │││下的企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主任;300~500人的企 │ │││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500~1000人的企业聘任不少于│ │││2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超过1000人的企业按2‰的比例聘任安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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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安全生产责│主要负责人应签署文件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的安│ ││ 任制 │全生产职责,任命安全责任人、防火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防│ │││火责任书。│ ├────┼─────┼──────────────────────────────┤ │ 四 │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规章├──────────────────────────────┤ ││ 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 │││4.事故管理制度 │ ││├──────────────────────────────┤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 │││6.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 ││├──────────────────────────────┤ │││7.劳防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 ││├──────────────────────────────┤ │││8.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 ├────┼─────┼──────────────────────────────┤ │ 五 │安全生产教│1.应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 ││育├──────────────────────────────┤ │││2.应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做到持证上 │ │││岗│ ││├──────────────────────────────┤ │││3.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 ├────┼─────┼──────────────────────────────┤ │ 六 │安全生产检│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查│并留存检查、整改记录│ ├────┼─────┼──────────────────────────────┤ │ 七 │危险源和事│1.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 ││故应急预案├──────────────────────────────┤ ││ 管理 │2.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 │││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员│ │││工培训和演练。│ ├────┼─────┼──────────────────────────────┤ │ 八 │ 事故管理 │凡发生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 │││,做到“四不放过”。│ ├────┼─────┼──────────────────────────────┤ │ 九 │安全生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 三同时”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十 │发包和出租│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租赁给不具备 │ ││ 管理 │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 │││2.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 │ │││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 │││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 │││协调、管理,并督促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与其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和安全责任书。│ ├────┼─────┼──────────────────────────────┤ │十一│ 个体防护 │1.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眼镜、防护口罩 │ │││和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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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使用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和耳塞等劳动防护用 │ │││品。│ ├────┼─────┼──────────────────────────────┤ │十二│危险化学品│1.库房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通;库内有隔热 │ ││库│、降温、通风等措施;电气设施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 ││├──────────────────────────────┤ │││2.危险化学品仓库由专人管理,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化学腐蚀性物│ │││质(酸、碱等)储存区应有防泄漏处理装置和应急抢险、抢修、逃生│ │││装备。│ ││├──────────────────────────────┤ │││3.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严禁超 │ │││存、混存、露天堆放;废弃危险化学品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 │十三│安全生产档│1.安全生产教育档案。│ ││案├──────────────────────────────┤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 ││├──────────────────────────────┤ │││3.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 │││4.安全生产现场监管档案。│ ││├──────────────────────────────┤ │││5.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档案。│ ├────┼─────┼──────────────────────────────┤ │十四│厂区、车间│1.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厂区门口、主干道、危险路 │ ││ 作业环境 │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 │││2.生产布局应合理,消防通道应畅通,车间厂房有足够的照明。 │ ││├──────────────────────────────┤ │││3.厂房安全出口工作期间不得上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 │ │││应当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 │││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 │││得大于20米。│ ││├──────────────────────────────┤ │││4.材料、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等应分类堆放整齐,生产中的余 │ │││料、废料分类堆放,废屑、垃圾及时清除。│ ││├──────────────────────────────┤ │││5.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沿人行通道两边不 │ │││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 │││6.作业区域地面平整,无积水、积油、垃圾杂物、障碍物和绊脚物 │ │││。│ ││├──────────────────────────────┤ │││7.设备设施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 ││├──────────────────────────────┤ │││8.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作业 │ │││区高于1.5m平台,宽于0.25m的平台缝隙,深于1m的敞口沟、坑、池 │ │││,其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 ││├──────────────────────────────┤ │││9.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 ││├──────────────────────────────┤ │││10.普通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分别设置,木料、皮料、布料、涂 │ │││料、粘胶剂以及成品等应分类合理存放,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 │││筑内设宿舍或饭堂,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和仓库严禁烟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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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厂房与工业│1.厂房耐火等级的评定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没有使用危房。 │ ││ 梯台 ├──────────────────────────────┤ │││2.直梯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梯段高度超过3米时应设护笼│ │││,尺寸符合标准规定;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应大于1050毫米;结│ │││构件不得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 ││├──────────────────────────────┤ │││3.斜梯梯宽、扶手立柱高度、间距尺寸均符合标准规定;除扶手外 │ │││,必须设一根横杆。│ ││├──────────────────────────────┤ │││4.活动轻金属梯梯长应小于8米,梯宽不小于300毫米;梯脚防滑措 │ │││施完好,无开裂、破损;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其止回档│ │││块完好无变形、开裂;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 │││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 ││├──────────────────────────────┤ │││5.轮式移动平台操作平台、护栏完好、无破损,尺寸符合标准规定 │ │││;斜撑无变形、铰链连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 │││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 ││├──────────────────────────────┤ │││6.走台、平台扶手高度、立柱间距、横杆间距、走台或平台净空高 │ │││度等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走台或平台的设计负荷大于规定值(或实│ │││际使用负荷);台面板周围的踢脚挡板高度不小于100毫米。 │ ├────┼─────┼──────────────────────────────┤ │十六│机械│1.不使用国家规定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机械装备,设备档案完整 │ ││设备│。│ ││├──────────────────────────────┤ │││2.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完整无缺陷。 │ ││├──────────────────────────────┤ │││3.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 │ │││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 │││4.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 │ │││安全装置。│ ││├──────────────────────────────┤ │││5.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 │ │││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 │││6.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 ├────┼─────┼──────────────────────────────┤ │十七│ 电气设备 │1.线路应按规范敷设,严禁乱拉乱接、浮拉浮接。 │ ││├──────────────────────────────┤ │││2.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绝缘体不应破损 │ │││。│ ││├──────────────────────────────┤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 │││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 ││├──────────────────────────────┤ │││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 │ │││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零、接地或漏电保护开关等防触电安全措施。│ ││├──────────────────────────────┤ │││5.可燃物品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的白炽灯,照明开关 │ │││应设在库外。│ ││├──────────────────────────────┤ │││6.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 │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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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12 │ │││伏。│ ││├──────────────────────────────┤ │││8.在电源开关箱及电源线路下不应堆放可燃物品等杂物。 │ ├────┼─────┼──────────────────────────────┤ │十八│ 木工机械 │1.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 ││├──────────────────────────────┤ │││2.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 ││├──────────────────────────────┤ │││3.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 ││├──────────────────────────────┤ │││3.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 ││├──────────────────────────────┤ │││4.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 ││├──────────────────────────────┤ │││5.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 ├────┼─────┼──────────────────────────────┤ │十九│金属切削机│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 ││床├──────────────────────────────┤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 ││├──────────────────────────────┤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 ││├──────────────────────────────┤ │││4.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 │ ││├──────────────────────────────┤ │││5.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 ││├──────────────────────────────┤ │││6.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 │ ││├──────────────────────────────┤ │││7.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 ││├──────────────────────────────┤ │││8.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 ├────┼─────┼──────────────────────────────┤ │二十│冲、剪、压│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 ││ 机械 ├──────────────────────────────┤ │││2.制动器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 ││├──────────────────────────────┤ │││3.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 ││├──────────────────────────────┤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 │ │││且防滑。│ ││├──────────────────────────────┤ │││5.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 ││├──────────────────────────────┤ │││6.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 ├────┼─────┼──────────────────────────────┤ │ 二十一 │手持电动工│1.手持电动工具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其绝缘电阻:Ⅰ类>2MΩ │ ││具│;Ⅱ类>7MΩ;Ⅲ类>1MΩ。 │ ││├──────────────────────────────┤ │││2.电源线必须用护管软线,长度不得超过6米,无接头及破损。│ ││├──────────────────────────────┤ │││3.电动工具的防护罩、盖及手柄应完好。 │ ││├──────────────────────────────┤ │││4.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灵敏、无破损、规格与负载匹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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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插座。 │ ├────┼─────┼──────────────────────────────┤ │ 二十二 │电焊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 ││├──────────────────────────────┤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 ││├──────────────────────────────┤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 │││5.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 ││├──────────────────────────────┤ │││6.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 ├────┼─────┼──────────────────────────────┤ │ 二十三 │砂轮机│1.安装位置合理,留有侧面操作位置。 │ ││├──────────────────────────────┤ │││2.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无侧磨。 │ ││├──────────────────────────────┤ │││3.托架安装牢固。 │ ││├──────────────────────────────┤ │││4.砂轮机运行平稳可靠,砂轮片与砂轮机尺寸型号相匹配,砂轮磨 │ │││损量不超标,在有效期内使用。│ ├────┼─────┼──────────────────────────────┤ │ 二十四 │空压机│1.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应由专业单位生产、安装、维修,经取得专 │ │││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 │││志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检验合格使用。│ ││├──────────────────────────────┤ │││2.机身、曲轴箱等无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 ││├──────────────────────────────┤ │││3.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液位计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 │ │││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合格周期内使用。│ ││├──────────────────────────────┤ │││4.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 │ │││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 │││5.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 │ │││求,并标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 ││├──────────────────────────────┤ │││6.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其区域内无 │ │││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 │ 二十五 │ 工业气瓶 │1.氧气瓶、乙炔瓶等压缩气体的瓶体不能暴晒并应有防倾倒装置。 │ ││├──────────────────────────────┤ │││2.气焊或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应大于5米,焊接│ │││点与气瓶安全距离大于10米。│ ││├──────────────────────────────┤ │││3.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乙炔气瓶要有防止回 │ │││火的安全装置。│ ├────┼─────┼──────────────────────────────┤ │ 二十六 │厂内机动车│应有相关的检验监测报告或证书。│ ││、起重机械││ ││、电梯、锅││ ││炉、压力容││ ││器││ ├────┼─────┼──────────────────────────────┤ │ 二十七 │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间门应向外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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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绝缘和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可靠。 │ ││├──────────────────────────────┤ │││3.瓷瓶、套管清洁,无裂纹或放电痕迹。 │ ││├──────────────────────────────┤ │││4.电容器外壳无膨胀,温升符合要求,无漏油现象。 │ ││├──────────────────────────────┤ │││5.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应符合要求,应有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 │ ││├──────────────────────────────┤ │││6.变配电室应能防雨水、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室内应保持良好通 │ │││风。│ ││├──────────────────────────────┤ │││7.配备合格的绝缘棒、绝缘垫、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具。 │ ├────┼─────┼──────────────────────────────┤ │ 二十八 │动力(照明│1.箱(柜、板)内外整洁、完好,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符合安全规 │ ││)配电箱(│程要求。│ ││ 柜、板) ├──────────────────────────────┤ │││2.箱(柜、板)体PE可靠,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 │ │││靠,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 │││3.箱(柜、板)内插座接线正确,并配有漏电保护器。 │ ││├──────────────────────────────┤ │││4.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载匹配合理;编号、识别标记齐全。 │ ││├──────────────────────────────┤ │││5.正在检修或维护中的用电设备,应有“禁止合闸”的安全警示。 │ ├────┼─────┼──────────────────────────────┤ │ 二十九 │危险化学品│1.作业现场应与明火区、高温区保持足够距离。 │ ││ 使用 ├──────────────────────────────┤ │││2.设有安全告示牌,标明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安全操作要点、应急 │ │││措施等。│ ││├──────────────────────────────┤ │││3.凡产生毒物的作业现场应设有稀释水源,且备有公用的防毒面具 │ │││和防毒服。│ ││├──────────────────────────────┤ │││4.作业现场应有安全警示标志;使用易燃有机物或溶剂的生产车间 │ │││应有明显的防火或禁止吸烟标志。│ ││├──────────────────────────────┤ │││5.危险化学品定点存放;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 ├────┼─────┼──────────────────────────────┤ │三十│作业场所劳│1.有毒、有害作业点和粉尘、废气、高温作业场所应有通风设施, │ ││动保护│粉尘、废气、噪声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 │││2.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 │ │││示标志;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除设置警示标志外,还要│ │││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 ││├──────────────────────────────┤ │││3.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 │ │││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有毒、有害作业职工每年至少体检一│ │││次,无害作业职工每2年至少体检一次,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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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06〕15号)》中“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管,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我省部分地市家具制造企业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差、底子薄的特点,我局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达标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基础安全管理工作。家具制造企业较集中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将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挑选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家具制造企业做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有效地推进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开展,力争明年在全省范围内涌现一批标准化达标企业,从而使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二、认真做好标准化达标复评工作。有关地市应根据《达标标准》的内容,尽快研究确定有条件承担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并报省局备案。复评机构的具体条件和数量由各地根据情况决定,但原则上每个市最多不超过2家。 三、认真开展“达标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将对各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评机构和一批重点家具制造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地也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四、积极扶持达标企业,严格标准和程序。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准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征求企业所在县、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于通过核准的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对达标的企业颁发达标“证书”,对达标“不合格”的企业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省局统一制定。 请各有关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该季度本地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送省局监管三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广东省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试行) ┌────┬─────┬──────────────────────────────┐ │序号│ 标准项目 │标准内容要求│ ├────┼─────┼──────────────────────────────┤ │ 一 │安全生产目│应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具│ ││标管理│体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 │ 二 │安全生产管│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广东省生产│br / br / ││理机构及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或当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员│部门认可证书。│ ││├──────────────────────────────┤ │││2.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 │ │││理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 │││3.必须按《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配备安全人员:300人以│ │││下的企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主任;300~500人的企 │ │││业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500~1000人的企业聘任不少于│ │││2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超过1000人的企业按2‰的比例聘任安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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