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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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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加速各级各类普通学校艺术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委于1992年草拟了《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并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下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现正式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

  
  加强和发展艺术教育,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而稳定的艺术师资队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艺术师范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整个师范教育中,艺术师范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实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现对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艺术师范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实践;坚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坚持遵循艺术师范教育的特点和办学规律。
  
  二、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办学效益
  
  1、加强对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点布局的宏观规划和管理。为提高艺术师范教育的质量与办学效益,今后一个时期内,高等艺术师范教育原则上不再设新专业点。中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点的设置,要根据本地区乡(镇)以上小学和规模较大的村小配备专职艺术师资需求情况和人力物力投入的可能性,从保证专职艺术师资的数量,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总要求出发,对现有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各地应在不同层次选择若干个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较好的专业点,作为本地区培养和培训中小学艺术师资的主要基地,进行重点投资,扩大办学规模。对于那些教育质量较好但师资和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点,要尽快充实师资,改善办学条件。对那些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均较差的专业点,在一般情况下应撤停并转。在调整中,要考虑不同层次,特别是专科层次和中等艺术师范教育的覆盖面,使那些教育质量较高、师资和办学条件较好的专业点在逐步满足本地区艺术师资需求的同时,扩大招生范围,为那些不具备条件设立艺术专业点的地区培养艺术师资。为加强对全国艺术教育布局的宏观调控,国家教委所属师范大学应加强艺术系的建设,以适应艺术教育的需要。通过上述调整,逐步建立起与基础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艺术师范教育网络。
  
  2、合理调整艺术师范教育的层次结构和规模。根据基础教育对不同层次艺术师资的比例要求,当前,要适当控制本科层次艺术师范教育的发展规模,着重发展专科和中师层次的艺术师范教育。要使每个专业点的年招生规模不低于两个平行教学班(音乐教育专业班30人,美术教育专业每班20人)。要在试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师专艺术教育辅修学生的规模,以满足农村中学对兼职艺术教师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多形式、多渠道、多规格办学的道路,加速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艺术师资的培养和培训步伐。为提高高师艺术教师的学历层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办好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硕士点和博士点,使艺术师范教育逐步形成合理的层次结构和规模。
  
  三、明确培养目标
  
  随着艺术师范教育的迅速发展,要进一步明确不同办学层次和形式的培养目标:研究生层次主要培养高等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和普通高校的艺术师资和科研人员;本科层次主要培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学校的艺术师资;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的艺术专业班主要培养小学的专职艺术师资;中师艺术选修班主要培养小学兼职艺术师资。
  
  四、深化教学改革,促进艺术师范教育教学体系的建立
  
  为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需要,必须对艺术师范教育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改革。在教学改革中,要遵循下列原则:
  
  1、加强德育和美育,把德育和美育渗透在文化课和专业课中。
  
  2、从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按照基础教育对艺术师资的规格要求,改革课程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减少课程门类,精简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使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向综合性、应用性发展。
  
  3、加强教育课程和教育实践环节,重视艺术教师文化和专业素质以及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
  
  4、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加强民族民间艺术教学。
  五、调整师范专科艺术专业的学制
  
  根据艺术师资培养周期长的特点,师范专科艺术教育专业的学制应从二年制向三年制过渡,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在高等师范院校办五年制专科,招收初中毕业生;国家教委将制订试点方案,先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六、建设一支热心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艺术师范教育师资队伍
  
  1、加强师资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使他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热爱教育事业,善于教书育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广博的文化专业知识,熟悉学科教学法,了解艺术师范教育的专业性质和规律。
  
  2、在队伍建设上,要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和教育学科力量,要注意培养中青年教师,制定出培训措施,不拘一格地聘任一批政治思想好、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青年教师担任学科负责人,尽快完成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3、加强艺术师范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建立艺术师资岗位培训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艺术师资培训基地,并作出培训计划,定期对在职中青年教师进行培训,力争在五年内使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青年艺术教师都分别得到培训和补课。同时也要为老年艺术教师定期参加学术研讨及交流提供条件,以不断更新知识。为了提高艺术师资队伍的质量,对刚分配到高、中等艺术师范教育岗位上的青年艺术教师,要先培训后上岗。
  
  4、建立定期联系中小学制度,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要把定期去中小学教学或辅导作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艺术系科的负责人要经常去中小学了解情况,并组织专业课教师定期去中小学兼课,参加中小学艺术教师的教研活动和学生的课外艺术活动。除教授教学法的教师外,每位专业课教师都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参加教育实习。
  
  5、按比例配齐艺术师资。根据艺术师范教育的特点和需要,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师生编制参考比例为1:2.5-3,美术教育专业为1:3-3.5;中等艺术师范学校与中师艺术教育专业班班级和教师的编制参考比例音乐为1:4.5-5,美术为1:4-4.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照上述比例,尽快配齐艺术教师。
  
  七、改革招生制度,提高考生质量
  
  1、加强对考生文化程度的考核,提高新生的文化素质。新生文化素质较低是影响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要原因,要予以充分重视。为此,高师艺术教育专业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的要求,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文史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录取分数线总分的80%,并逐年提高,争取到1998年,录取分数不低于90%。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艺术教育专业班的新生录取,应坚持与普通中师一样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
  
  2、要改革艺术教育专业考试的内容和录取方法。艺术师范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应按照培养规格的要求,对考生的艺术素质、知识、技能进行全面考核。要改变以往以单项技能考核为主的做法,加强对艺术素质的考核,探索具有艺术教育专业特点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国家教委将委托部分学校进行录取方法改革试验,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八、加强艺术师范教育科研工作
  
  1、提高对科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科研方向,完善科研机构,组织科研队伍。已经建立的研究机构要定编、定人、定经费、定任务。要发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紧紧围绕科研方向进行选题,同时要求高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针对艺术师范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要把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作为考察艺术教师的重要内容,在教师业务考核和专业职务聘任时,教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成果均应视为主要的科研成果。
  
  2、加强国内外艺术师范教育的学术交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对学术交流活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九、增加艺术教育投入、改善办学的基本条件
  
  1、增加艺术教育建设投资,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今后各地要增加对艺术师范教育的建设投资,使各级各类艺术师范教育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达到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和《中等师范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中所规定的定额指标。同时要拨出专项经费,增添和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国家教委将在近年内分别制定和修订高等和中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教学设备器材的配备方案。
  2、提高艺术师范教育经费下拨标准,合理使用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下拨教育经费时,应在数额上予以照顾,并将艺术师范教育经常性经费单列下拨有关院校。国家下达的用于艺术师范教育的各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
  
  十、加强对艺术师范教育的管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的领导,要把艺术师范教育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确定专人分管或兼管艺术师范教育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指导。要重视系科领导班子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健全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岗位责任制,做好教学、学籍、科研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使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2、重视艺术系(科)教学评估和教师考核工作。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学方向、领导班子建设、规章制度、师资队伍、设备条件、教学管理水平、教学及科研成果、学生学习成绩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应等。教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专业水平和教学研究成果等。教学评估和教师考核分别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并记录在案。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加速各级各类普通学校艺术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委于1992年草拟了《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并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下发。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现正式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

  
  加强和发展艺术教育,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而稳定的艺术师资队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艺术师范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整个师范教育中,艺术师范教育仍然是薄弱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实现《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现对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艺术师范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实践;坚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坚持遵循艺术师范教育的特点和办学规律。
  
  二、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办学效益
  
  1、加强对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点布局的宏观规划和管理。为提高艺术师范教育的质量与办学效益,今后一个时期内,高等艺术师范教育原则上不再设新专业点。中等艺术师范教育专业点的设置,要根据本地区乡(镇)以上小学和规模较大的村小配备专职艺术师资需求情况和人力物力投入的可能性,从保证专职艺术师资的数量,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总要求出发,对现有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各地应在不同层次选择若干个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较好的专业点,作为本地区培养和培训中小学艺术师资的主要基地,进行重点投资,扩大办学规模。对于那些教育质量较好但师资和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点,要尽快充实师资,改善办学条件。对那些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均较差的专业点,在一般情况下应撤停并转。在调整中,要考虑不同层次,特别是专科层次和中等艺术师范教育的覆盖面,使那些教育质量较高、师资和办学条件较好的专业点在逐步满足本地区艺术师资需求的同时,扩大招生范围,为那些不具备条件设立艺术专业点的地区培养艺术师资。为加强对全国艺术教育布局的宏观调控,国家教委所属师范大学应加强艺术系的建设,以适应艺术教育的需要。通过上述调整,逐步建立起与基础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艺术师范教育网络。
  
  2、合理调整艺术师范教育的层次结构和规模。根据基础教育对不同层次艺术师资的比例要求,当前,要适当控制本科层次艺术师范教育的发展规模,着重发展专科和中师层次的艺术师范教育。要使每个专业点的年招生规模不低于两个平行教学班(音乐教育专业班30人,美术教育专业每班20人)。要在试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师专艺术教育辅修学生的规模,以满足农村中学对兼职艺术教师的需要。要积极创造条件,走多形式、多渠道、多规格办学的道路,加速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艺术师资的培养和培训步伐。为提高高师艺术教师的学历层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办好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硕士点和博士点,使艺术师范教育逐步形成合理的层次结构和规模。
  
  三、明确培养目标
  
  随着艺术师范教育的迅速发展,要进一步明确不同办学层次和形式的培养目标:研究生层次主要培养高等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和普通高校的艺术师资和科研人员;本科层次主要培养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学校的艺术师资;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的艺术专业班主要培养小学的专职艺术师资;中师艺术选修班主要培养小学兼职艺术师资。
  
  四、深化教学改革,促进艺术师范教育教学体系的建立
  
  为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需要,必须对艺术师范教育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改革。在教学改革中,要遵循下列原则:
  
  1、加强德育和美育,把德育和美育渗透在文化课和专业课中。
  
  2、从基础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按照基础教育对艺术师资的规格要求,改革课程结构,拓宽专业口径,减少课程门类,精简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使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向综合性、应用性发展。
  
  3、加强教育课程和教育实践环节,重视艺术教师文化和专业素质以及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
  
  4、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加强民族民间艺术教学。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教体[19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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