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打击走私投机倒卖进出口物品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批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政策法令, 对打击走私、 投机倒卖进出口物品的活动特作如下规定:
  一、 凡违反海关法规,进行走私和倒卖走私物品活动者,除按照海关法规没收其走私的工具和财物外,情节严重的,加处罚款,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二、 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法令 , 转手倒卖非属走私进出口的物品、外币、外汇兑换券、黄金、白银、珠宝、玉器、文物、贵重药材等物品者,除没收其倒卖的财物外,情节严重的,加处罚款,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三、 任何人出售个人进口物品,一律要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出售,不准在市场上摆卖或黑市交易,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作补税、强制收购、罚款、没收,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四、 经营个人进口物品的商业单位,必须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不得经营外国人、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进口的物品。违者,其非法利润,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上缴国库, 或处以罚款。尚未出售的物品, 由指定的商业单位收购。重犯者,责令停业检查,并追究领导人责任。

  五、 核准经营个人进口物品的商业单位,需要到口岸或侨乡进货时,只准到指定的商业单位进货。其他任何国营、集体商业或合作零售商店都不得深入口岸或侨乡采购个人进口的物品。不准搞议购议销。

  六、 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个人,需要购买进口物品时,应一律到国家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不准从私人手中或黑市购买。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补税、收购、补价、罚款或没收处理,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责任。

  七、 对走私、 投机倒卖进出口物品的惯犯、大犯、 集团首要分子,和阻挠、抗拒检查、冲击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围攻辱骂、殴打检查人员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办。

  八、 广大干部和群众,要积极配合公安、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对检举揭发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的有功人员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打击走私投机倒卖进出口物品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海关总署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总行关于代工商总局颁发四种证照所收费用的分成比例和划拨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查处投机倒把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24.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