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000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将国际商贸管理学士和会计补充课程易名为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并核准有关的学术、教学编排和学习计划。
核准澳门理工学院国际商贸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学术-教学编排和有关学习计划的九月八日第206/97/M号训令公布已经三年,现正适宜修订,使其配合目前劳动市场的需求。 因此,有必要修改上述学术 - 教学编排及学习计划,以满足该领域不断增加的更高专业要求。 基於此; 在澳门理工学院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二月十日第8/92/M号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十二月二十日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及二月二十八日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九月八日第206/97/M号训令核准的澳门理工学院管理科学高等学校开设的国际商贸管理学士学位补充课程易名为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二、核准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的学术-教学编排及学习计划。该学术-教学编排及学习计划分别载於本批示附件I 及附件 II,并构成本批示组成部份。 三、凡具有以下由澳门理工学院管理科学高等学校开设的课程之高等专科学位者,均可报读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由六月二十八日第184/93/M号训令核准,并经十月十四日第254/96/M号训令修改的商贸高等专科学位课程; ——由七月二十四日第211/95/M号训令核准的公共关系高等专科学位课程; ——由七月二十四日第211/95/M号训令核准的行政秘书高等专科学位课程。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 崔世安 附件I 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学术 - 教学编排 1. 语言科目: 商用汉语 商用英语 2. 核心科目: 高级软件应用 全面优质管理 电子商贸 领导理论与才能 策略管理 营运管理 资讯系统管理 企业行为与团队管理 贸易理论与政策 中国市场策略 研习计划(一) 研习计划(二) ——— 附件II 管理学学士学位补充课程 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学分 每周学时 商用汉语 学期 3 3 商用英语 " 3 3 高级软件应用 " 3 3 全面优质管理 " 3 3 电子商贸 " 3 3 领导理论与才能 " 3 3 策略管理 " 3 3 营运管理 " 3 3 资讯系统管理 " 3 3 企业行为与团队管理 " 3 3 贸易理论与政策 " 3 3 中国市场策略 " 3 3 研习计划(一) " 3 3 研习计划(二) "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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