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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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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哈尔滨、沈阳、西安、武汉、广州、长春、南京、成都市分行:
  
  现将《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各行要结合有关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从1994年6月30日开始,各行要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科目和应划转的业务范围,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正式建帐核算,农业银行各级行在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以前,并要进行半年会计决算。决算报表反映的余额应是划转后的余额。在划转及建帐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
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顺利组建农业发展银行,准确划转帐务,规范委托代理业务的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实行独立核算。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一)帐务划转及委托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规定的业务界定,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政策性业务范围。
  
  (二)在未组建农业发展银行营业机构以前,凡属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除由建设银行代理外,均由农业银行代理。凡有代理业务的农行各机构,均要设立代理业务核算专柜或配备专人负责代理业务内部核算管理工作。凡属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活动,都应纳入农业发展银行会计核算体系中来,不得与农业银行自身经营活动相混淆。
  
  (三)代理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要自成核算体系,统一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会计记帐方法和核算原则均按现行金融财会制度执行。
  
  (四)对代理行的代理业务,农业发展银行按规定付给一定的手续费或按一定比例计算分摊成本费用(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五)代理行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独计算损益,凡是与代理行分行的各项收支均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记帐和核算,难以分开的收支项目可按规定分摊后定期计入相应帐户。
  
  (六)代理行与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存贷差要定期清算,未清算期间资金要有偿使用,并视同同业往来款项进行管理核算。
  
  (七)农业银行要在6月30日统一规定的时间向农业发展银行划转帐务。凡有划转政策性资产帐务的农行营业单位,在按规定划转相应存款帐务、信贷基金帐务后的差额,以“同业存放款项”科目为划转平衡科目。
  
  (八)在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帐务划转前,各级行对应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核实,要组织计划、信贷、存款、会计等有关部门和人、农、发等有关参加,对确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要按科目归属抄列清单、登记造册。
  
  (九)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涉及到企业单位(开户)资金的归属,特别是企业存款的归属,各行在清查和分帐时要严格掌握政策界线。凡属与政策性贷款相对应的贷款,都应作为政策性业务存款纳入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核算。有政策性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农业发展开设政策性存款帐户,政策性存款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
  
  (十)农行营业所原则上也应分帐核算,个别业务量较少,或政策性贷款采取“下贷上转”或“上贷下转”的办法由县级以上主管行集中办理的,可以不实行分帐核算。
  
  (十一)帐务分开后,凡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会计凭证都应加盖“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戳记,以示区别,会计档案单独进行装订保管,未设立农业发展银行的要由代理行代为保管,设立农业发展银行的要移交给发展银行自行保管。
  
  (十二)贷款企业的借款在划转帐务时移交给农业发展银行,无借据或借据不全的,要登记造册,清查核实,落实划转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并由移交行补制借据。
  
  (十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按规定划转的帐务,直接转入农业发展银行相应会计科目。
  
  二、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核算
  
  在规定的日期划转分设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时,可用特转传票作划转凭证,农业银行以“存放同业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作资金划转平衡科目,农业发展银行以“存放农行款项”或“农行存放款项”科目作资金划转平衡科目,按双方资金科目归属进行对应划转。
  
  (一)政策性存款的帐务划转
  
  当农行某营业机构划转某企业政策性贷款时作特转传票一式多联,并加盖“帐务划转”戳记,会计分录:
  借:企业单位存款
  
  A企业存款×××
  
  B企业存款×××
  
  X企业存款×××
  
  贷:同业存放款项×××
  
  (二)政策性贷款的帐务划转
  
  当农行某机构划转企业政策性贷款业务时,做特转传票一式多联,加盖“帐务划转”戳记,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
  
  贷:××贷款
  
  A企业贷款×××
  
  B企业贷款×××
  
  C企业贷款×××
  
  (三)资本金的帐务划转
  
  当农行某机构按规定把资本金给农业发展银行时,做一式多联特转传票,并加盖“帐务划转”戳记。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
  
  贷:同业存放款项×××
  
  (四)财务收支的帐务划转
  
  财务收支以划帐日为界,划帐日之前全部纳入农业银行财务收支;划帐日之后由农业发展银行单独计算财务收支,其中,利息收支截止日为6月20日。
  
  实行权责发生制办法以后形成的应收利息,仍在农业银行反映,不予划转,待实际收回时冲减;以前年度实行收付实现制形成的,反映在表外科目的应收利息,按划转资产的归属抄列清单,由农业发展银行建帐。
  
  (五)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帐务划转
  
  缴存存款准备金按划转日应交存款准备金的口径计算后,填制一式多联特转传票,并加盖“帐务划转”戳记。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
  
  贷:缴存中央银行一般性存款
  
  (六)呆帐准备金的帐务划转
  
  1993年底呆帐准备金结余部分和1994年新提呆帐准备金均按划帐日政策性贷款占总贷款比重划转。会计分录:
  
  借:呆帐准备金×××
  
  贷:同业存放款项×××
  
  如反映红字的,也按此比例分摊。
  
  如有在年初提足全年呆帐准备金的,应首先冲回半年部分,再按比例划转。下半年再按规定比例补提。
  
  (七)固定资产的帐务划转(划转人员时使用)
  
  划转固定资产时,应按有关规定标明划转资产种类、资产原值、已提折旧等有关内容,开出资产调拨单。同时应办理资产转户手续。划转时,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
  
  贷: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
  
  借:实收资本--固定资本×××
  
  贷:同业存款款项×××
  
  (八)递延资产的帐务划转
  
  随人员划转相应未摊销的家具用具,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时,应标明划转的种类和原值,划转时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
  
  贷:递延资产×××
  
  其他凡应划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比照上述办法处理。
  
  帐务划转完毕,应平衡资金,编制划转科目对照表,逐项逐户抄列清单(可用划转凭证代),移交借据清单。农业发展银行按科目归属设置建立新帐。
  
  三、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核算
  
  (一)企业存款业务的核算
  
  农业发展银行的企业存款是有政策性业务的企业在农业发展银行的存款,主要来源于派生存款和由于政策性购、销、调、存收回的结算存款。
  
  1.企业存入现金时,农行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同业存放款项×××
  
  代理农业发展银行的会计分录:
  
  借:存放农行款项
  
  贷: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2.企业购货、汇出款项时,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分录:
  
  借: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贷:存放农行款项×××
  
  农行的会计分录: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联行往帐×××
  
  (二)贷款业务的核算
  
  政策性贷款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要求,为保护促进农业基础产业的发展发放的贷款,是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营业务。
  
  1.发放贷款时,会计分录:
  
  借:××贷款
  
  ××企业×××
  
  贷: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2.收回贷款时,会计分录:
  
  借: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贷:××贷款
  
  ××企业×××
  
  (三)系统内划拨款项的核算
  
  系统内划拨款项是指农业发展银行内部及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借出、借入。
  
  1.划出款项时,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
  
  ××发行×××
  
  贷:存放农行款项×××
  
  农行的会计分录:
  
  借:同业存款款项×××
  
  贷:联行往帐(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收到款项时,农行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联行来帐)×××
  
  贷:同业存款款项×××
  
  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分录:
  
  借:存放农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
  
  (四)呆帐准备金提取的核算
  
  1.呆帐准备金按划转日划转过来的各项贷款余额和年1%的比例进行差额补提。提取时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营业支出--呆帐准备支出×××
  
  贷:呆帐准备金×××
  
  贷:××利息收入×××
  
  实际收回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贷:应收利息×××
  
  2.不计提应收利息的核算,按实际收回利息直接入帐,会计分录:
  
  借:企业单位存款
  
  ××企业×××
  
  贷:××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五)利息支出的核算
  
  1.计提应付利息的核算
  
  计提时,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
  
  贷:××存款(或××存放款项)×××
  
  2.不计提应付利息的核算,以实际支付的利息直接列帐。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贷:企业存款
  
  ××企业×××
  
  (六)费用支出的核算
  
  费用的核算,以实际支付的费用直接列支,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
  
  ××费用支出×××
  
  贷:存放农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四、农业银行(代理行)与农业发展银行资金的清算
  
  (由于农业银行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和农业银行代理)发展银行业务,必然要产生资金的相互占用,因此在划帐和日常业务代理时定期或随时进行清算。
  
  (一)帐务分设时的资金清算
  
  1.农行方面的帐务处理,农行在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时均以“存放同业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作为平衡科目,划转后反映“存放同业款项”科目余额,表示替农业发展银行垫付了资金。清算时可采取上划清算的办法,“上划”是基层农行机构将“存放同业款项”余额,通过系统内上划上级行,由上级行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清算。
  
  (1)农行下级行向上级行上划时,作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帐(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放同业款项×××
  
  (2)农行上级行接到下级行划来凭证时,作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
  
  ××农行
  
  贷:联行来帐(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农行上级行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清算,收到农业发展银行划来的款项时,作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放同业款项×××
  
  ××农行
  
  2.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方面的帐务处理
  
  农业发展银行(或代理行)对刚刚分设出来的政策性业务核算是以“存放农行款项”和“农行存放款项”作为平衡科目的,分帐时,农业发展银行(或代理行)应首先将两个科目相互对冲,将较小的一方转销。差额反映在“农行存放款项”科目,余额在“贷方”。农业发展银行拨给农业银行清算资金时,作会计分录:
  
  借:农行存放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日常代理业务的资金清算
  
  代理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发生资金相互占用时要进行清算,清算可采用定期清算,5天一清算或10天一清算,有条件的地方,亦可随时清算。清算时帐务处理可比照“帐务分设时的资金清算”方法处理。
  
  五、本办法自1994年6月30日起实施。未尽事宜请参照《金融财会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核算办法》。各行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报总行备案。
  
  附件: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科目表
  

   ------------------
  
  ┌─┬──┬───────────┬─┬──┬────────────┐
  
  │序│科目│科目名称│序│科目│科目名称│
  
  │号│代号││号│代号││
  
  ├─┼──┼───────────┼─┼──┼────────────┤
  
  ││一│资产类││二│负债类│
  
  │1 │101 │现金│29│201 │企业单位存款│
  
  │2 │10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202 │向中央银行借款│
  
  │3 │103 │缴存中央银行存款│31│203 │农行存放款项│
  
  │4 │104 │存放农行款项│32│204 │同业存放款项│
  
  │5 │105 │存放同业款项│33│205 │系统内存放款项│
  
  │6 │106 │存放系统内款项│34│206 │国家专项存款│
  
  │7 │107 │国家专项储备贷款│35│207 │境外筹入资金│
  
  │8 │108 │粮棉油收购贷款│36│208 │发行债券│
  
  │9 │109 │其他农副产品收购贷款│37│209 │委托存款│
  
  │10│110 │粮棉油调销贷款│38│210 │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11│111 │粮棉油初加工贷款│39│211 │应付利息│
  
  │12│112 │农林牧水基建技改贷款│40│212 │其他应付款│
  
  │13│113 │扶贫专项贴息贷款│41│213 │应付工资│
  
  │14│114 │扶贫贷款│42│214 │应付福利费│
  
  │15│115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43│215 │应交税金│
  
  │16│116 │其他贷款│44│216 │预提费用│
  │17│117 │委托贷款││三│ 所有者权益类 │
  
  │18│118 │呆帐准备金│45│301 │实收资本│
  
  │19│119 │应收利息│46│302 │公积金│
  
  │20│120 │坏帐准备金│47│303 │公益金│
  
  │21│121 │其他应收款│48│304 │本年利润│
  
  │22│122 │固定资产│49│305 │利润分配│
  
  │23│123 │累计折旧││四│损益类│
  
  │24│124 │固定资产清理│50│401 │贷款利息收入│
  
  │25│125 │在建工程│51│402 │其他营业收入│
  
  │26│126 │无形资产│52│403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27│127 │递延资产│53│404 │营业外收入│
  
  │28│128 │待处理财产损益│54│405 │存款利息支出│
  
  ││││55│406 │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
  
  ││││56│407 │业务管理费│
  
  ││││57│408 │其他营业支出│
  
  ││││58│409 │税金及附加│
  
  ││││59│410 │营业外支出│
  
  └─┴──┴───────────┴─┴──┴────────────┘
  
  附件: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损益明细表
  

  -------------------
  
  ┌───────┬──┬───────┬──┬─────────┬──┐
  
  │科目及帐户│收入│科目及帐户│支出│科目及帐户│支出│
  
  │名称│金额│名称│金额│名称│金额│
  
  ├───────┼──┼───────┼──┼─────────┼──┤
  
  │401.贷款利息收││405.存款利息支││18.安全防卫费 ││
  
  │入││出││││
  
  ├───────┼──┼───────┼──┼─────────┼──┤
  
  │1.储备贷款利息││1.企业单位存款││19.低值易耗品摊销 ││
  
  │收入││利息支出││││
  
  ├───────┼──┼───────┼──┼─────────┼──┤
  
  │2.收购贷款利息││2.金融债券利息││20.递延资产摊销 ││
  
  │收入││支出││││
  
  ├───────┼──┼───────┼──┼─────────┼──┤
  
  │3.调销加工贷款││3.专项存款利息││21.资产修理费 ││
  
  │利息收入││支出││││
  
  ├───────┼──┼───────┼──┼─────────┼──┤
  
  │4.基建技改贷款││4.其他存款利息││22.绿化费 ││
  
  │利息收入││支出││││
  
  ├───────┼──┼───────┼──┼─────────┼──┤
  
  │5.扶贫贷款利息││││23.其他费用 ││
  
  │收入││││││
  
  ├───────┼──┼───────┼──┼─────────┼──┤
  
  │6.综合开发贷款││││││
  
  │利息收入││││││
  
  ├───────┼──┼───────┼──┼─────────┼──┤
  
  │7.其他贷款利息││406.金融机构往││││
  
  │收入││来支出││││
  
  ├───────┼──┼───────┼──┼─────────┼──┤
  
  │││1.向人行借款利││408.其他营业支出││
  
  │││息支出││││
  
  ├───────┼──┼───────┼──┼─────────┼──┤
  
  │││2.农行存放款利││1.手续费支出││
  
  │││息支出││││
  
  ├───────┼──┼───────┼──┼─────────┼──┤
  
  │402.金融机构往││3.其他行存放款││2.业务宣传费支出││
  
  │来收入││利息支出││││
  
  ├───────┼──┼───────┼──┼─────────┼──┤
  
  │1.存人行款项利││││3.业务招待费支出││
  
  │息收入││││││
  
  ├───────┼──┼───────┼──┼─────────┼──┤
  
  │2.存农行款项利││407.业务管理费││4.呆帐准备支出││
  
  │息收入││││││
  
  ├───────┼──┼───────┼──┼─────────┼──┤
  
  │3.存其他行款项││1.工资││5.坏帐准备支出││
  
  │利息收入││││││
  
  ├───────┼──┼───────┼──┼─────────┼──┤
  
  │││2.职工福利费││6.固定资产折旧支出││
  
  ├───────┼──┼───────┼──┼─────────┼──┤
  
  │403.其他营业收││3.工会经费││││
  
  │入││││││
  
  ├───────┼──┼───────┼──┼─────────┼──┤
  │1.手续费收入││4.教育经费││409.税金及附加││
  
  ├───────┼──┼───────┼──┼─────────┼──┤
  
  │2.贷款利差补贴││5.公杂费││1.营业税││
  
  │收入││││││
  
  ├───────┼──┼───────┼──┼─────────┼──┤
  
  │││6.邮电费││2.城建税││
  
  ├───────┼──┼───────┼──┼─────────┼──┤
  
  │404.营业外收入││7.印刷费││3.其他税及附加││
  
  ├───────┼──┼───────┼──┼─────────┼──┤
  
  │1.罚款收入││8.水电费││││
  
  ├───────┼──┼───────┼──┼─────────┼──┤
  
  │2.其他收入││9.租赁费││410.营业外支出││
  
  ├───────┼──┼───────┼──┼─────────┼──┤
  
  │││10.差旅费 ││1.出纳短款支出││
  
  ├───────┼──┼───────┼──┼─────────┼──┤
  
  │││11.会议费 ││2.资产损失净支出││
  
  ├───────┼──┼───────┼──┼─────────┼──┤
  
  │││12.外事费 ││3.院校经费支出││
  
  ├───────┼──┼───────┼──┼─────────┼──┤
  
  │││13.法律事务费 ││4.其他支出││
  
  ├───────┼──┼───────┼──┼─────────┼──┤
  
  │││14.劳动保护费 ││││
  
  ├───────┼──┼───────┼──┼─────────┼──┤
  
  │收入小计││15.取暖费 ││支出小计││
  
  ├───────┼──┼───────┼──┼─────────┼──┤
  
  │ 纯损 ││16.财产保险费 ││ 纯 益││
  
  ├───────┼──┼───────┼──┼─────────┼──┤
  
  │ 合计 ││17.劳动保险费 ││ 合 计││
  
  └───────┴──┴───────┴──┴─────────┴──┘
  
  附件:三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四大类。
  
  一、资产类科目(代理行使用部分)
  
  103.缴存中央银行存款。核算农业发展银行按规定范围向中央银行缴存的款项。
  
  104.存放农行款项。核算存放在农业银行的款项。本科目按存放单位设置明细帐。
  
  106.存放系统内款项。核算存放或拆放系统内其他行的款项。本科目按资金种类和存放单位设置明细帐。
  
  107.国家专项储备贷款。核算发放的粮食、棉花、食油、猪肉、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08.粮棉油收购贷款。核算发放收购粮食、棉花、油料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09.其他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核算发放的除粮棉油之外的收购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10.粮棉油调销贷款。核算发放调销粮棉油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11.粮棉油初加工贷款。核算发放粮、棉、油加工企业的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置明细帐。
  
  112.农林牧水基建技改贷款。核算发放用于农、林、牧、水利等技术改造、基本建设专项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13.扶贫专项贷款。核算发放的用于重点贫困县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14.扶贫贷款。核算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及贫困县县办工作、专项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明细帐。
  
  115.综合开发贷款。核算发放的用于农业重点综合开放项目的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置明细帐。
  
  116.其他贷款。除上述以上的其他政策性贷款。本科目按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置明细帐。
  
  117.委托贷款。核算发放的政府机构委托的贷款。本科目按委托机构和委托种类设明细帐。
  
  118.呆帐准备金。核算按规定提取的呆帐准备金。
  
  119.应收利息。核算发放各项贷款当期应收到而未收到的利息。列入催收的贷款不再计算应收利息。本科目按欠息的贷款种类和贷款户设置明细帐。
  
  120.坏帐准备金。核算按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
  二、负债类科目(代理行使用部分)
  
  201.企业单位存款。核算与政策性贷款相对应的企业存款。按存款企业单位设置明细帐。
  
  203.农行存放款项。核算农业银行存入农业发展银行的款项。本科目按存放单位设置明细帐。
  
  205.系统内存放款项。核算系统内各行存入或拆入的款项。本科目按存款种类和存入单位设置明细帐。
  
  206.国家专项存款。核算国家政府部门的专项存款。本科目按存款部门设置明细帐。
  
  207.境外筹入资金。核算农业发展银行代理国家从境外筹入的用于国家指定项目的资金。筹入外币时,按折合后的人民币计帐。
  
  208.发行债券。核算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金融债券。本科目按债券种类和期限设明细帐。
  
  209.委托存款。核算接受政府机构用于委托贷款而存入的款项。本科目按委托机构设明细帐。
  
  210.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核算待解付的款项及异地收购单位的临时存款。本科目按存款单位设置明细帐。
  
  211.应付利息。核算吸收的各项存款及各项借款当期应支付而未付的利息。
  
  215.应交税金。核算应交而尚未缴纳的税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代理行使用部分)
  
  301.实收资本。核算农业发展银行实际收到的资本。
  
  304.本年利润。核算在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年终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05.利润分配。核算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
  
  四、损益类科目(代理行使用部分)
  
  401.贷款利息收入。核算发放的各项贷款利息收入。本科目按贷款种类设置明细帐。
  
  40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核算在人民银行及其他专业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帐。
  
  403.其他营业收入。核算除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之外的营业收入。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帐。
  
  404.营业外收入。核算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科目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帐。
  
  405.存款利息支出。核算付给企业单位的存款利息支出。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帐。
  
  406.金融机构往来支出。核算支付给人民银行借款利息及支付其他专业银行存放款项利息。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明细帐。
  
  407.业务管理费。核算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本科目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帐。
  
  408.其他营业支出。核算除贷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支出、业务管理费之外用于营业性的支出。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帐。
  
  410.营业外支出。核算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帐。
  
  附件:四
关于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科目归属对照表
  

  -----------------------
  
  ┌─────────────────┬────────────────┐
  
  │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
  
  │划转项目及会计│划转内容说明│接收项目及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说明│
  
  │科目││││
  
  ├────────┼────────┼─────────┼──────┤
  
  │一、各项贷款││一、各项贷款││
  
  ├────────┼────────┼─────────┼──────┤
  
  │721.农副产品收购│划转其中的粮食、│107.国家专项储备│核算粮食、食│
  
  │贷款│棉花、食油、猪肉│贷款│油、棉花、猪│
  
  │740.逾期贷款│、食糖、烟叶、羊││肉、食糖、烟│
  
  │741.催收贷款│毛等七个品种国家││叶、羊毛等国│
  
  ││专项储备贷款。││家专项储备贷│
  
  ││││款。│
  
  ├────────┼────────┼─────────┼──────┤
  
  │721.农副产品收购│划转其中的粮食系│108.粮棉油收购贷款│核算粮、棉、│
  
  │贷款│统的粮油收购贷款││油收购企业用│
  
  │740.逾期贷款│、供销社系统和新││于收购粮、棉│
  
  │741.催收贷款│疆建设兵团的棉花││、油贷款。│
  
  ││收购贷款。│││
  
  ├────────┼────────┼─────────┼──────┤
  
  │││109.其他农副产品收│核算除粮、棉│
  
  │││购贷款│、油之外的其│
  
  ││││他农副产品收│
  ││││购贷款│
  
  ├────────┼────────┼─────────┼──────┤
  
  │721.农副产品收购│划转其中的粮食系│110.粮棉油调销贷款│核算粮、棉、│
  
  │贷款│统的粮油调销贷款││油等专项储备│
  
  │740.逾期贷款│││及粮、棉、油│
  
  │741.催收贷款│││等收购的调销│
  
  ││││贷款。│
  
  ├────────┼────────┼─────────┼──────┤
  
  │724.工业短期贷款│划转其中的粮食系│111.粮、棉、油加工│核算用于粮、│
  
  │740.逾期贷款│统所属的粮油企业│贷款│棉、油加工企│
  
  │741.催收贷款│加工贷款。供销社││业的贷款│
  
  ││系统和新疆建设兵│││
  
  ││团棉花初加工贷款│││
  
  ││。│││
  
  ├────────┼────────┼─────────┼──────┤
  
  │││112.农林牧水基建技│核算国家确定│
  
  │││改贷款│的小型农林牧│
  
  ││││水利基建、技│
  
  ││││改专项贷款。│
  
  ├────────┼────────┼─────────┼──────┤
  
  │728.扶贫贷款│划转其中的国务院│113.扶贫专项贴息│核算用于重点│
  
  │740.逾期贷款│确定的扶贫专项贴│贷款│贫困县的扶贫│
  
  │741.催收贷款│息贷款。││专项贴息贷款│
  
  ││││。│
  
  ├────────┼────────┼─────────┼──────┤
  
  │││114.扶贫贷款│核算用于老、│
  
  ││││少、边、穷地│
  
  ││││区发展经济贷│
  
  ││││款及贫困县县│
  
  ││││办工业贷款。│
  
  ├────────┼────────┼─────────┼──────┤
  
  │730.农业长期贷款│划转其中国务院确│115.农业综合开发贷│核算用于农业│
  
  │740.逾期贷款│定的土地治理与开│款│综合开发项目│
  
  │741.催收贷款│发贷款││的贷款。│
  
  ├────────┼────────┼─────────┼──────┤
  
  │││116.其他贷款│核算除上述以│
  
  ││││外的其他政策│
  
  ││││性贷款。│
  
  ├────────┼────────┼─────────┼──────┤
  
  │二、其他资产││二、其他资产││
  
  ├────────┼────────┼─────────┼──────┤
  
  │767.委托及代理资│划转其中的已委托│117.委托贷款│核算政府部门│
  
  │产业务│发展银行代理的贷││委托用于专项│
  
  ││款部分││开发、限额委│
  
  ││││托贷款等│
  
  ├────────┼────────┼─────────┼──────┤
  
  │742.贷款呆帐准备│划转其中的按规定│118.呆帐准备金│核算按规定提│
  
  ││划给农业发展银行││取的呆帐准备│
  
  ││部分。││金│
  
  ├────────┼────────┼─────────┼──────┤
  
  │781.固定资产│划转其中的随人员│122.固定资产│核算农业发展│
  
  ││划给农业发展银行││银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部分│││
  
  ││。││原值。│
  
  │││││
  
  ├────────┼────────┼─────────┼──────┤
  
  │782.累计折旧│划转其中的随人员│123.累计折旧│核算农业发展│
  
  ││划给农业发展银行││银行固定资产│
  
  ││对应固定资产的已││已提累计折旧│
  
  ││提折旧部分。││部分。│
  
  ├────────┼────────┼─────────┼──────┤
  
  │792.递延资产│划转其中的按一定│127.递延资产│核算农业发展│
  
  ││需要划给农业发展││银行应摊销未│
  
  ││银行资产家具用具││摊销的费用。│
  
  ││等递延资产对应的│││
  
  ││未摊销部分。│││
  
  ├────────┼────────┼─────────┼──────┤
  
  │三、负债││三、负债││
  
  ├────────┼────────┼─────────┼──────┤
  
  │801.活期贷款│划转其中的按规定│201.企事业单位存款│核算在农业发│
  
  ││划给农业发展银行││展银行开户企│
  
  ││的企业贷款││事业单位的存│
  
  ││││款│
  
  ├────────┼────────┼─────────┼──────┤
  
  │847.委托及代理负│划转其中的已委托│209.委托存款│核算政府部门│
  
  │债业务│农业发展银行代理││用于专项开发│
  
  ││的存款部分││、限额委托贷│
  
  ││││款的存款│
  
  ├────────┼────────┼─────────┼──────┤
  
  │四、资本金││四、资本金││
  
  ├────────┼────────┼─────────┼──────┤
  
  │901.实收资本│划转其中的按一定│301.实收资本│核算农业发展│
  
  ││数额划给农业发展││银行的实际资│
  
  ││银行信贷基金部分││本金│
  
  ││。│││
  
  └────────┴────────┴─────────┴──────┘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哈尔滨、沈阳、西安、武汉、广州、长春、南京、成都市分行:
  
  现将《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各行要结合有关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从1994年6月30日开始,各行要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科目和应划转的业务范围,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正式建帐核算,农业银行各级行在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以前,并要进行半年会计决算。决算报表反映的余额应是划转后的余额。在划转及建帐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
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顺利组建农业发展银行,准确划转帐务,规范委托代理业务的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实行独立核算。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一)帐务划转及委托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规定的业务界定,不得擅自扩大和缩小政策性业务范围。
  
  (二)在未组建农业发展银行营业机构以前,凡属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除由建设银行代理外,均由农业银行代理。凡有代理业务的农行各机构,均要设立代理业务核算专柜或配备专人负责代理业务内部核算管理工作。凡属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活动,都应纳入农业发展银行会计核算体系中来,不得与农业银行自身经营活动相混淆。
  
  (三)代理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要自成核算体系,统一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会计记帐方法和核算原则均按现行金融财会制度执行。
  
  (四)对代理行的代理业务,农业发展银行按规定付给一定的手续费或按一定比例计算分摊成本费用(具体办法另行确定)。
  
  (五)代理行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独计算损益,凡是与代理行分行的各项收支均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单独记帐和核算,难以分开的收支项目可按规定分摊后定期计入相应帐户。
  
  (六)代理行与农业发展银行资金存贷差要定期清算,未清算期间资金要有偿使用,并视同同业往来款项进行管理核算。
  
  (七)农业银行要在6月30日统一规定的时间向农业发展银行划转帐务。凡有划转政策性资产帐务的农行营业单位,在按规定划转相应存款帐务、信贷基金帐务后的差额,以“同业存放款项”科目为划转平衡科目。
  
  (八)在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帐务划转前,各级行对应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清理核实,要组织计划、信贷、存款、会计等有关部门和人、农、发等有关参加,对确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要按科目归属抄列清单、登记造册。
  
  (九)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涉及到企业单位(开户)资金的归属,特别是企业存款的归属,各行在清查和分帐时要严格掌握政策界线。凡属与政策性贷款相对应的贷款,都应作为政策性业务存款纳入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核算。有政策性贷款的企业,必须在农业发展开设政策性存款帐户,政策性存款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转移或挪作他用。
  
  (十)农行营业所原则上也应分帐核算,个别业务量较少,或政策性贷款采取“下贷上转”或“上贷下转”的办法由县级以上主管行集中办理的,可以不实行分帐核算。
  
  (十一)帐务分开后,凡属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会计凭证都应加盖“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戳记,以示区别,会计档案单独进行装订保管,未设立农业发展银行的要由代理行代为保管,设立农业发展银行的要移交给发展银行自行保管。
  
  (十二)贷款企业的借款在划转帐务时移交给农业发展银行,无借据或借据不全的,要登记造册,清查核实,落实划转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并由移交行补制借据。
  
  (十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按规定划转的帐务,直接转入农业发展银行相应会计科目。
  
  二、划转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核算
  
  在规定的日期划转分设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时,可用特转传票作划转凭证,农业银行以“存放同业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作资金划转平衡科目,农业发展银行以“存放农行款项”或“农行存放款项”科目作资金划转平衡科目,按双方资金科目归属进行对应划转。
  
  (一)政策性存款的帐务划转
  
  当农行某营业机构划转某企业政策性贷款时作特转传票一式多联,并加盖“帐务划转”戳记,会计分录: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划转及代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农银发[199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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