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比亚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比亚分公司的请示》(中交规字〔2008〕10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利比亚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开展房屋、港口、公路施工及咨询、设计、采购。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分公司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利比亚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 五、分公司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工作情况须由你集团公司每年年底报送我部(合作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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