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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二章 科研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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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十分重要。我国农业机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艺落后、可靠性差。没有科研开发成果就没有先进适用的、质量高的农业机械。为此,本法列专章对支持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作了规定。“科研开发”一章共4条,对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支持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中的责任作了规定。

  第七条 省级以上入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释义】本条是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促进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的规定。
  一、我国农业机械工业技术整体水平较低
  我国的旧农具发展很早,有悠久的使用历史。19世纪中期,沿海地区引用机器磨面、榨油、制砖茶和缫丝。2O世纪初,江浙等地农民使用柴油机带水泵灌溉和带米机碾米。稍后在北方个别洋人和地主引进拖拉机和农机具兴办机垦农场。有些小工厂仿制生产加工机械、抽水机、煤气机和小柴油机。新中国成立后,20世纪5O年代初开始,为发展农业,增产粮棉,在增补旧农具、推广新式畜力农具的同时,引进拖拉机和农机具,试办农业机械化农场。70年代以前,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推行机械化,通过引进试验和改进,定型生产,逐步推广。由国家提供机械物资,以国家或集体为主组织使用。80年代初,农村率先实行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购买拖拉机。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开始了由国家生产供应农机商品,农民自主购买使用,以市场经济准则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新阶段。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机工业产品在品种、档次、规模及应用新技术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机品种结构不断优化,部分小型的动力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等产品技术较为成熟。随着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引进,我国农机产品的整体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农机产品在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同时,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日益增加,单缸柴油机行业已在国外建厂设点,表明我国农机产品技术开始与国际水平接轨。
  然而,面对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我国农机产品技术在总体上仍有差距,专家分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机产品的总体技术水平至少落后20-30年,与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落后10-20年。技术水平的落后,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可靠性差。主要农机产品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只及国外同类产品的1/3~1/2。二是基础件、通用件和配附件(包括液压控制元件、电气元件等)质量差、水平低。三是品种不全,门类不齐。种植业、养殖业与加工业设备比例失调。四是性能落后,作业项目单一。配套机具仍以传统的铧式犁、圆盘耙和小型机具为主,缺少节本增效的复式作业机械。目前,国内使用的牧草种植收获机械、饲草饲料青贮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特色农产品采摘、加工包装机械等新型适用的高性能、多功能、高价值农业机械,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五是开发创新能力薄弱,工艺装备落后,产业化周期长。许多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有限。设计和制造基本上处于传统的模式,一些先进的设计试验方法,如计算机辅助设计、可靠性设计、系列化模块化设计、快速模拟试验、计算机辅助制造加工等,在许多企业都是空白;已经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的企业相应的硬件、软件手段也不完善,缺乏经验。六是企业规模小,总体素质不高,经济效益差。全行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只及美国的1/26。
  二、关于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农业机械工业技术水平整体较低的现状表明,农机工业实行技术创新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正确发挥政府和宏观调控作用,统筹规划,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基础性研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是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源泉和后盾,是新技术、新发明的先导,也是培养和造就科技人才的摇篮。基础性研究通过探索自然界的规律、追求新的发现和发明。积累科学知识、创立新的学说,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理论和方法。基础性研究的重大突破,将带动新兴产业群的崛起,引起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变革。基础性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主要包括农业机械化的软科学研究及应用,方法、模型的建立;农业机械化与农学、生物、信息、管理等学科交叉、融合的技术内容的研究;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建议,为维护国家权益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需要进行的具有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学研究。关键性研究指围绕我国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对重大关键技术与高新技术的需求,以解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为目标,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提供重要的技术发明专利和先进设计思想。关键性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包括某项技术中的关键点,或某种关键性机具。公益性研究主要是指符合有关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科学研究,公益性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包含保护性耕作技术中的免耕播种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深松技术、坐水种技术等。进行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要提升农机工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制造生产出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即同类技术中最进步的,而又适合中国国情,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接受的农业机械产品。一种新的产品要被广大农民所接受,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广应用是把农业机械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在适用范围内及时、快速进行扩散、普及,其目的是让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采用,提高生产效率、质量和效益,实际上是农业机械科学研究的技术成果转化的一种形式。推广应用在把农业机械转换为生产力的过程中,也把产生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反馈给科技成果研究部门,使科技成果不断完善。各级农机化技术推广部门应自觉规范技术推广行为,严格技术推广程序,总结完善技术推广工作方法,通过设置试验示范样板、举办多种多样的现场会、进行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开展技术培训、向农民提供技术咨询等形式,把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介绍给农民,同时把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教学、科研和生产单位,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和技术。
  三、次于技术攻关、试验、示范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力度的加大,科研事业单位逐渐转制成科技型企业,农机科研院所同样转为了企业。机制的转化,致使各科研院所观念完全转变,受经济利益驱动,工作重点转向可以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产品研究和可以实现产业化的技术研究上来,而直接效益不明显的基础性、关键性和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则被渐渐淡化,这样就导致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失去投入来源和动力,基础技术储备逐渐弱化,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因此,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来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有关部门是指农业、农机、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指农业、农机等有关科研机构、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
  一是开展技术攻关,主要方式是通过组织国家科技攻关计划来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由科技部负责组织,每五年组织一次申报与论证。农业部主要负责组织申报、招投标和项目管理。“九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实用技术研究”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继续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包括水稻高速插秧机研制、双季稻地区水稻联合收割机研制、一年两熟地区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与配套机具研究、牧草种子收获与产后处理关键技术与配套机具研究、高效施药技术与机具研究开发、自走式穗茎兼收型玉米联合收割机研制等7个子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已经得到成功实施。在此基础上,“十五”后期,又将“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研制开发”项目列入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重点开展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生产关键装备与技术体系、保护性耕作关键机具、大型种子加工成套装备、油菜和甘蔗联合收获装备、牧草生产与加工关键装备、人工林自动整枝、自走式苗木换床技术与设备研究等11个课题的研究。这些课题的实施必将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二是进行试验。试验就是小面积的多点对比试验,进行实际应用考察。通过试验,得出第一手的数据,熟悉掌握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积累经验,发现解决试验中遇到的问题等。用于指导后续的示范和面上普及工作。倘若试验的结果同可行性论证相左,应及时停止,避免盲目强行推广造成损失。如,农业部组织开展的跨越计划项目,该项目属于农业部预算项目,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通过强化技术集成与配套,加强生产性试验与示范,加速科技成果熟化,解决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问题。从1999年实施以来,先后有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中试、高性能水稻栽植与收获机械化实用技术、SHDXYC--4型多仓移动循环式秸秆燃气粮食干燥机中试、高效远射程均匀雾喷洒机具、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与机具中试、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与机具中试等9个项目列入该计划,中央总投资1800万元左右。为推进农机化技术创新,促进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进行示范。示范是在试验认为可以推广后所作的大面积扩散性实用考核,通过设立样板田的方式既提供农民参观了解,也为面上推广作最后的验证。如,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该项目从2002年开始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以减少农田扬尘,减缓北方地区沙尘暴的侵袭,改善生态环境和节本增效为目标,以提高抗旱节水能力为重点,通过分阶段、分步骤在北方地区改革传统耕作制度,示范推广以秸秆覆盖、免耕播种为重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逐步建设“环京津保护性耕作带”和“西北源头保护性耕作带”。2002年预算资金2000万元,在北方8省(区、市)建立38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县;2003年预算资金30O0万元,巩固2002年38个示范县建设成果,新建20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县。2004年预算资金3000万元,新建示范区34个,使示范县总数达到92个。“九五”期间,国家还设立了农牧渔业“丰收计划”专项,其中包括农机化适用技术推广。目前此计划名称调整为“优势农产品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其中包含部分农机化技术推广内容。
  第八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采,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释义】本条是对国家支持科研机构和院校根据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进行农机化的科研、支持产、学、研结合,使农机与农技相适应的规定。
  一、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
  农业机械是实施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工具,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农业科研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如基因工程的发展促进了选种育种技术的发展.同时要求农机科研单位提供新的符合要求的选种育种技术装备;高产制、高效益的工厂化育种、养殖业和无土栽培技术的兴起,要求农机科研单位提供能够自动控制温度、湿度、光照等生态环境的工厂化设备和自动化控制装置等。但中国农机科研部门和院校资金投入较少、试验仪器陈旧,缺乏技术储备,超前研究不能进行,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项目无力顾及。当前农机科研单位和院校经费紧张,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少科技工作者转向开发非农机化产品项目,造成科研工作分散化、小型化和短期化。由于不能集中力量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与研究,不能把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造成引进的项目没有得到充分的消化吸收,自主开发能力也未得到应有的提高。如,在20世纪8O年代,中国就引进了美国约翰迪尔公司的大中拖拉机制造技术,但是90年代我们仍然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100马力以上的大功率拖拉机。农机产品受季节限制,试验周期较长,产品开发投入大,企业无力投入,因而形成了产品开发缓慢甚至是停滞的现象。农机企业、科研单位和院校效益不好,试验手段和效益长期得不到更新,科技人员流失和断档严重,这些问题必将影响农业机械工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影响我们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我国农业机械工业比较薄弱,需要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有关科研机构是指部(委)直属和全国性研究院(所)、省地县三级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工厂企业科研设计机构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产品开发体系。有关院校指的是农业、农机院校及与农业、农机有关的其他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是指用科学方法,探索在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所需的机械、设备,及运用这些技术和装备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规律、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方法。国家支持这些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就应当以这些科研机构和院校为科技骨干,充实基础试验设施建设,更新试验手段,培养学科带头人,积极引进和消化国外新技术,针对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超前研究,提供技术储备,进行滚动式安排,充实科研开发和研究人员、资金,为适应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需要,开发研制各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机械装备,并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
  二、关于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是指在同类技术中最进步的,而又适合中国国情,为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所接受的农业机械产品,最根本的是要适应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一是要与农业生产条件相适应。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农业生产技术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任何一种新机具、新技术都不可能包打天下。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反映,在近两年受理的投诉中,有近1/3涉及适应性,产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榨油机、翻转犁、秸秆还田机等。适应性是衡量农业机械产品是否满足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指标,适应性问题已成为农机质量投诉的热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品尚不成熟即推向市场出现问题。某种联合收割机投放市场不久,即发生11起投诉,反映产品二次清选部分缺陷和适应性等问题;一些在北方麦区表现良好的收割机,在南方地区收割水稻时,却出现了破碎率高,损失率大的情况,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性。“合格品”存在不适用的情况。1999年河北省新乐市一农民购买的拖拉机,在配套旋耕机作业中发现马力不足,冒黑烟,起动困难。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标定功率及动力输出轴输出扭矩却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农民表示不服、却也无奈。该事件说明一般意义上的合格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实际作业要求,这也暴露出产品标准与农业生产实际相脱离的问题;国外产品适应性问题突出,国外大企业虽然制造水平较高,质量较稳定,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后,却暴露出较严重的适应性问题。如某种半喂入水稻收割机,虽在韩国使用性能较好,但不适应中国水稻的品种、产量、秆高和田间条件,刚进入中国市场时却不适于中国水稻收割作业,故障频发。又如2O01年,某种拖拉机,因液压悬挂系统不适应我国农具和高强度连续作业而损坏,用户损失严重,11户农民联名上告。二是要与农民需求相适应。农业机械的使用者是农民,研究开发农业机械就是要面向全国亿万农民。要坚持市场原则,注意了解和分析农村各业生产的现状,分析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了解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分析农民的心理,从而不断研究开发出更多适用、先进的新机具和新设备,实现农业装备机构的不断优化,满足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关于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
  农机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实现用户最终满意,就必须不断地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制造面广量大的动力机械、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的大型企业,应有自己的技术中心;生产一般农业机械和专用农机装备的中小企业,也要有技术开发能力。在开发新产品中单纯利用企业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广开思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科研、教学和生产推广相结合是农机企业的成功之路。大专院校和研究院所具有相当宝贵的技术储备、知识产权和人才储备,农机推广机构有着比较完整的推广体系和水平较高、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推广人员,企业一般对产品的工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果能使科研、教学和生产推广有机结合,将可以攻克在新产品开发中的许多难点,解决产品技术的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利用可以利用的资源为企业服务。实现农业机械科研、教学和生产推广相结合,要加强农机科研单位与生产企业的结合,引导农机科研开发资源合理配置,形成新的研究开发能力;加强农机科研开发与农业生产的结合,引导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和产品,不断提升农业机械科技含量和适应性;把教学融入到科研和生产推广的全过程,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增强实效,同时也为科研和生产推广提供智力支持;要充分发挥推广人员的作用,在推广中对产品进行完善和二次开发,把推广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为他们提供第一手的技术资料,同时科研、教学、生产单位也可以为推广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促进共同发展。
  四、关于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农业机械是一种实现先进农业技术、促进粮食单产提高的有效载体和现代工具,是服务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手段。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要求有现代化的作业机具作为实施的保障。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的结合是农业高产高效的必要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必须通过农业机械这个有效手段才能使其特点得到充分发挥,如在水稻种植方面就有水直播、旱直播、插秧、抛秧、摆秧等耕作种植方法,这就要求用不同的农业机械来完成,水直播和旱直播的耕整地要求不同,使用的机械也有较大差异,插秧、抛秧、摆秧的耕整、育苗、栽植等机械均存在区别。再如旱作作物的间作、套种、免耕、虚实并存耕作,侧深施肥、坐水种、精少量播种、地膜覆盖、秸秆还田覆盖等农业技术,每种新技术都需要与之配套的新机械。同时,农业机械只有适应了农业生产技术的要求,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加快农业机械化必须要把农业机械和农业生产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和挖掘农业机械的增产潜力。
  第九条 国家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供系列化、标准化、多功能和质量优良、节约能源、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产品。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开发和生产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规定。
  按照市场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一切农机生产活动的运行,必须按照这一要求进行。要彻底摆脱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牢固树立市场观念,掌握市场信号,参与市场竞争,满足市场需求。对于农业机械生产者来说,满足市场需求就是要开发并生产出满足农民需求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这样的农业机械产品有三层含义:
  一、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提高农业机械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所谓先进,是指在同类技术中是最进步的。我国农机产品总体质量水平仍然偏抵,近几年农机产品监督抽查的平均抽样合格率都在70%左右。农民对国产农机“能用、爱坏、常修”的评价,是我国农机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的生动写照。导致农机产品质量不高的原因是,我国农机企业长期微利经营,效益差,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相对较弱,产品质量难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不够,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争夺市场份额,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一些小企业不惜以牺牲质量为代价,使用低质低价原材料和零配件,致使生产出的产品安全性能差,危及人身财产、农产品和环境安全。如,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原材料选用和工艺不当使农产品加工中重金属、杂质等有害物质成分增加,农产品贮运、保鲜过程中出现接触性污染,也直接影响农产品安全。要改变长期以来农业机械“傻大黑粗质次价低”的形象,必须鼓励农机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吸收各种资金,加强农机企业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装备水平,提升农机产品的整体技术和质量水平。
  二、降低生产成本
  虽然我国农机产品相对其它工业产品来说价格不高,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相比,农机价格相对较高。小型拖拉机加拖车的售价万元以上,中型拖拉机4-7万元,大型拖拉机10多万元。按现行粮食收购价格计算,9万多公斤小麦才能换1台大中型拖拉机。致使农民生产生活有急需,但购买力较弱。为保持农机工业的健康发展,就要树立以效益为中心的成本管理意识,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制造出农民买得起的农业机械产品。降低成本的前提是保证质量,农机生产企业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组织生产活动。要开展准时化生产,适时供货,成组供货。推行零缺陷、零库存、零浪费,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压缩成本,使生产运行中的人、机、料、法得以完美组合,通过生产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
  三、提供系列化、标准化、多功能和质量优良、节约能源、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产品
  长期以来,我国农机产品环保指标低,农用柴油机油耗一般比国外同类先进机型高10%,噪音和排放指标差距更大。标准化水平不高,一些基础件、通用件和配附件水平低、质量差,也严重影响了主机制造水平的提高,如联合收割机配套动力、液压传动及液压控制元件、电气元件等。农业机械功能单一,品种单一,结构不尽合理,如田间作业机械的动力机具多,作业机具少、配套比低;小型农机具数量多,大中型农机具跟不上发展需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经济作物生产、牧业生产机械化等方面缺少适用机具等。适用于农业高产稳产、节本增效的联合复式作业机具的开发、生产,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的需要。农机生产企业应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产品组合的差别化优势;严格技术规范,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提高产品及配件的通用化程度;面向市场,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实现一机多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产品的质量;以环保和节能为目标,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不断降低产品采购成本、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标准化、多功能和质量优良、节约能源、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十条 国家支持引进、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鼓励引进外资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释义】本条是关于引进技术和利用外资促进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规定。
  我国农业机械化研发的整体水平、农机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科技含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农业的各行各业几乎都有了可用的机械设备。过去,我们采用引进试验,选用、改进和创新的方法,确定适用技术,生产推广。现在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已参加世贸组织。国际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技术合作交流日趋紧密。高端、市场热销产品进来,中间技术产品出去的趋势不可阻挡。国外农机产品进来,对我们是挑战,但更多的是机遇。因此,提升研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实现技术跨越,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引进、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并鼓励引进外资。
  一、引进先进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
  我国现代农机技术多数来自国外,或直接应用,或通过合作生产,引用国外部件在国内生产。随着这些项目的实施,我国农机工业的发展产生了新的活力,也为我们提供消化吸收,开发具有自主产权产品的新机遇。为继续做好农业机械技术引进工作,我们应该科学规划,注重消化吸收,建立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消化相促进的新机制,发挥后发优势,加速科技进步,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我国目前技术引进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国家设方的项目引进。“948”引进项目。近些年,先后引进国外“智能化植保机械”、大马力拖拉机等,进行消化吸收,促进了农机化技术的升级。韩国政府转贷项目,韩国政府贷款2500万美元,地方按1:1比例配套。年息2.5%,贷款期30年,宽限期10年。主要是引进韩国先进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和机具。在安徽、湖南、湖北和云南四省31个县,建立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区,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上海市针对油菜生产机械收获技术落后问题,市财政设立专项,投资200多万元,引进德国油菜收获机1台,对其割台进行消化吸收,目前已经制造出国产样机。二是通过企业引进。如,我国的车用柴油机的发展方向应该是环保、节能、高速、低污染,在产品中需要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相对于世界先进水平来说,国内产品不论在油耗、外形、质量、可靠性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单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产生重大突破和创新。因此,国内某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基础上,研制开发出了集环保、节能、高速增压为一体的新机型,是农用车、农机、工程机械等换代动力,可替代继续进口的新一代农用柴油机,技术可靠,投资回收期短,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农业工业的技术引进呈现以下几个特点:技术引进由静态引进转变为动态滚动引进,即可随着企业发展和市场需要,不断地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更新更先进的技术;技术引进带来的资金和市场风险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在国内市场尚未开拓出来之前,可将引进产品通过外方的销售网络向国际市场销售,不致于长期处于批量小、经济效益低下的状态。对于国内一时不能提供的零件可较方便地进口,使整机和零部件更好地做到边生产过本地化;享受国家给予合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国外名牌产品效应,打开国内外市场;除引进技术外,还可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式。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农业机械产品市场将发生重大变化。首先,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其次,农机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将更趋激烈;第三,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将逐步接轨和融合。农业机械工业必须适应这一形势,在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同时,加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步伐。一要积极引进国家确定的重点技术设备。农产品(包括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成套技术和设备,花生、油菜、甜菜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化技术与设备,快速播草机械化技术和机具,保护性耕作关键技术与机具,果园、大棚新型施药机械、喷洒部件及智能化施药技术与设备,农产品干燥新技术与在线检测设备,薯类、大豆生产机械化技术,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新型种子加工设备,精准农业技术咱动控制联合收割机、变量耕作施肥机具、变量施肥播种机具等)。二要利用好政策。对农机整机产品和关键零配件实现差额关税。“十五’期间对生产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农机产品,所需进口国内不能生产、进口金额较大且进口税率较高的少量专用零部件,可通过制定站定税率的方式适当降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照征。三要消化国外农业装备现代设计方法、可靠性设计技术、试验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基础件的共性技术,实施工业创新,推及工业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含量。四要跟踪国外微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21世纪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先导性技术,为实现我国可持续农业提供技术与装备支撑。五要力创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拓宽外向型经济领域,提高竞争力。
  二、利用外资
  吸引外商来华投资是我国政府的既定政策,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条件之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机械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科资企业等通过投资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农机制造行业”。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内市场国际化。我国农机市场将对外全面开放,农机工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我国农机工业虽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但技术含量高的大型农机产品和结构复杂的农机产品仍是薄弱环节,并且经过长时间的攻关也未能取得令用户满意的突破。近几年来,一些国外农机公司相继来华投资兴办合资和独资农机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外资独资、合资企业70余家,对我国农机工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引进外资不仅可以解决农业生产厂商资金紧缺的问题,而且可以同时引进相应的技术和经验,促进农机产品整体质量的提升。联合收获机械生产进入国家《外资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中,鼓励国外企业投资、合资办企业,在中国生产联合收割机,如江苏省针对水稻生产中栽插和收获两个关键环节,积极走引进合资生产之路,先后有日本洋马联合收获机、韩国东洋插秧机公司落户江苏,日方和韩方先后投资3000万美金和200万美金,产品已经批量生产,其中洋马联合收获机已销售5000台。通过两个合资项目,解决了我国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的瓶颈环节,推进了水稻生产机械化发展。
  通过对现有农机合资企业的分析,可以看到以下三点:一是合资企业发展顺利,政府税收增加,吸纳职工就业,当地政府和企业职工高兴二是农业用户可以在国内买到满意的合资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也感到高兴;三是众多国内农机企业既感到竞争的压力,也从外资企业的运作中得到了启示,对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新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机工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外商也从对我国的投资中赚取了利润,激发了他们继续投资的信心。外商投资我国农机工业,从整体上将对我国是有利的。因此,我们要鼓励并吸引外商在农机行业投资,对外资企业不能歧视,不能排斥,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给予国民待遇,使其成为我国农机工业的重要补充力量,为农机工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释义 第二章 科研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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