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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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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信息中心:
  
  现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方局在3月底前要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立情况及推广工作重点城市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2.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河北省试点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需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名优产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国内生产产品也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从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全国质检系统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全国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国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是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主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07年)
  
  1.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即首批选择100种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在100个重点城市区域进行推进和集中宣传,在10000个商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从而达到实现电子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的目的。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始成效。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1.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国280多个地级城市、50%以上的县(市)、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悉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均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广泛地、自觉地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必然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基本掌握全国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逐步建成全国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更加明显,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一)积极动员企业入网。通过召开推广大会、发放推广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分批公布入网产品目录,逐步扩大范围。目录由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提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发布。在食品、建材、农资类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中,首批选择100种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目录内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三)出台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四)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手段,使入网产品成为商家的进货重点。
  
  (五)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领导。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一起参加、共同推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使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并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在产品入网和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和网点及其它保障措施上,要努力取得政府的支持;要积极加强同商务、农业、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推广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按照总局制定的入网产品目录和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方面职责、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责任制和督导制,认真抓好落实,适时开展进度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推进。做好推广人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会指导、会操作、会讲解” 的电子监管网推广队伍。
  (三)认真做好推广的总体规划。建立电子监管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制定推广工作的总体目标、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要充分调查和了解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需要,做好需求分析。综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程度、商业网点的分布情况、农村查询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规划信息查询终端布局,确定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场所。
  
  (四)不断加大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针对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三个不同群体,分别设计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着重对电子监管网的重要作用、产品入网程序、信息查询方法等内容加以宣传介绍,特别是要配合“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的推进,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推广和应用氛围。
  
  (五)逐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库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和机制,做好电子监管网数据库信息向“金质”工程导入的接口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信息对质检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企业、消费者的需要,逐步完善电子监管网信息服务功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是总局实现监管机制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质检系统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的有力手段。各级质检部门要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同时,提高工作质量,把各项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附件2: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一项贯穿整个“十一五”时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全国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国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是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实现长远目标,需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其中,2006年-2007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
  
  二、任务分工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
  
  (一)国家质检总局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系统推广工作。入网产品目录由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提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发布。2006年3月上旬,在食品、建材、农资等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中选择100种产品,发布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
  
  (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组织生产企业的入网推广工作,承担电子监管网推广的日常协调工作。
  
  1.根据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本地区的产品特点,制定本地区入网产品目录。在2006年12月底以前,首批目录中涉及的30%以上适合入网的企业的产品入网,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争取全部入网。到2007年12月,符合入网条件的100种产品全部入网。对于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2.负责在100个重点城市区域进行重点推进。2006年4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程度,提出重点推广城市名单,具体城市数量见下表。2006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城市的电子监管网推广总体规划。到2007年12月,要使得重点城市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基本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城市数量
  
  
  

  ┌───────────────────────────┬────────┐
  
  │省、自治区、直辖市│ 数 量│
  
  ├───────────────────────────┼────────┤
  │北京、天津、上海│不少于5个区、县 │
  
  ├───────────────────────────┼────────┤
  
  │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河北、河南、辽宁、四川│不少于5个城市 │
  
  ├───────────────────────────┼────────┤
  
  │重庆│不少于3个区、县 │
  
  ├───────────────────────────┼────────┤
  
  │湖北、福建、湖南、黑龙江、安徽、山西、内蒙、海南、陕西│不少于3个城市 │
  
  ├───────────────────────────┼────────┤
  
  │江西、吉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新疆│不少于2个城市 │
  
  ├───────────────────────────┼────────┤
  
  │西藏、宁夏、青海│原则上1个城市 │
  
  └───────────────────────────┴────────┘
  
  3.在中信国检公司的配合下,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实施。
  
  (三)中信国检公司负责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查询终端的安装和运行维护,各地区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及企业入网的技术配套工作。
  
  1.负责10000个商场终端:即在全国10000个商场设立查询终端。2006年7月底前,提出重点城市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位置,做好协调工作。2006年9月前,完成全国10000个商业网点终端布设规划和电信接入准备工作。2006年10月前,完成30%的终端布设和调试,投入使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50%的终端布设和调试,投入使用。2007年6月前,在所有选定网点,全部布设免费查询终端,并完成调试工作。2007年12月底前,全国10000个商场的终端运行稳定。同时,作好下一阶段推广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每省10000台村村查:即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查询终端(村村查)。2006年7月底前,提出重点农资连锁店、农村文化站等名单和相应终端布设计划。2006年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查询终端(村村查)布设。
  
  3.负责首批100个重点城市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及时将电子监管网产品信息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质监部门。
  
  三、工作程序
  
  全国质检系统要按照政府领导、企业自愿、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程序规范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
  
  (一)企业入网程序
  
  为保证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产品符合入网要求:
  
  1.凡自愿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可登录中信国检WWW.95001111.COM网站,实行网上申请。
  
  2.中信国检公司在接到企业入网申请后,即与申请入网企业进行业务洽谈,并与当地质监部门沟通,在正式签署入网合同后,即将有关信息及时传输给国家质检总局CQS系统,以便掌握推广工作动态。
  
  3.中信国检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赋码工作,激活监管码,使之入网成功。
  
  (二)实时跟踪监管
  
  要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各地(市)要通过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及时跟踪入网产品动态,一旦获知多起假冒入网产品信息,立即组织执法队伍,顺藤摸瓜,端掉黑窝点。
  
  2.加强对入网产品企业的跟踪管理,一旦出现生产产品不合格,立即通知中信国检公司将其撤网,并列入黑名单。
  
  3.实时跟踪电子监管网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入网产品信息,定期核验系统安全。
  
  四、工作要求
  
  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政府领导、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原则。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切实将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一是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设立其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商务、农业、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在电子监管网推广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部门或单位。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同商务、农业、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
  二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员要由局内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同时,要指定一个部门,作为具体抓落实的局内牵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综合协调及与中信国检公司的业务衔接。
  
  三是中信国检公司要根据各省市工作特点,成立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技术组,负责入网企业的业务洽谈、技术服务与技术保障;指定专人负责与当地质监部门推广工作小组联系与沟通,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
  
  各地质监部门在3月底前要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立情况、5月底前将政府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分别报国家质检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总体规划。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结合中信国检公司技术支撑能力,制定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推广目标的规划。按照总局提出的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具体提出本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目标和步骤。
  
  二是工作进度的规划。要在政府的领导下,提出工作任务,明确有关部门的推进责任和进度。
  
  三是宣传报道的规划。要对电子监管网推广宣传工作进行统一策划,分层次,分步骤,有重点地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宣传和报道。
  
  (三)制定工作方案。要根据总体规划,制定质监部门阶段性的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中要明确质监部门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尽量量化。针对这个方案的落实情况,要建立责任制和督导制。
  
  (四)建立报告制度。各级质监部门每两个月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报告内容为推广工作、企业入网、终端布设等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在报告时,进展情况尽量要量化。
  
  (五)做好人员培训。各级质监部门要组成一支由思想好、能力强、作风硬,了解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加的推广队伍,并在此基础上,对参加推广工作的同志加强提高认识、把握政策、通晓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六)完善信息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加强涉密人员的管理,严格保守企业秘密。在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查询、举报、投诉的信息处理机制,执法打假反馈机制,形成一套动态的信息流程。
  
  (七)建立协调机制。中信国检公司是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与中信国检公司的定期协商和沟通机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八)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社会的宣传,由质监部门为主、中信国检公司配合;对企业入网宣传,由中信国检公司为主,质监部门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推广和应用氛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厅、局),信息中心:
  
  现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方局在3月底前要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成立情况及推广工作重点城市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
  
  附件: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2.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河北省试点的基础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电子监管网是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每一件入网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情况;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需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名优产品,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国内生产产品也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各级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从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
  
  全国质检系统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和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工作。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全国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国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步骤是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主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07年)
  
  1.推进实施“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即首批选择100种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在100个重点城市区域进行推进和集中宣传,在10000个商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10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从而达到实现电子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的目的。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地政府、企业、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始成效。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1.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国280多个地级城市、50%以上的县(市)、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悉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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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质[2006]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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