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没有设置安检机构的市(地)可以不受机动车保有量的限制。山区、边远地区的设置规划可依据特殊地理环境等特殊条件区别设置。 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设置规划时,应征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十一、本规定中安检机构设置规划的最小单位为检测线,并明确检测线的类别,按汽车检测线和摩托车检测线分别统计。 十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设置规划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安检机构信息,对违反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责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限期纠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损失的,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附件: ××××年×××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方案表 ┌───┬────────────┬───────────────┬───────────┬───────────┬───────────────────────────────────┐ │ 序号 │行政区域│机动车状况│已获证│ 正在办理 │ 设置规划 │ │├────────────┼───────┬───────┼───┬───────┼───┬───────┼───┬───────────────────────────────┤ ││ 市(地)级 │保有量│ 年检验量 │机构数│ 检测线数 │机构数│ 检测线数 │机构数│ 检测线数 │ │││(辆)│(辆)│││││├───────┬───────┬───────┬───────┤ ││││││││││ 新建 │ 迁址 │ 增加 │ 其他 │ ││├───┬───┼───┬───┤├───┬───┤├───┬───┤├───┬───┼───┬───┼───┬───┼───┬───┤ │││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汽车 │摩托车│ ├───┼────────────┼───┼───┼───┼───┼───┼───┼───┼───┼───┼───┼───┼───┼───┼───┼───┼───┼───┼───┼───┤ ││││││││││││││││││││││ ├───┼────────────┼───┼───┼───┼───┼───┼───┼───┼───┼───┼───┼───┼───┼───┼───┼───┼───┼───┼───┼───┤ ││││││││││││││││││││││ ├───┼────────────┼───┼───┼───┼───┼───┼───┼───┼───┼───┼───┼───┼───┼───┼───┼───┼───┼───┼───┼───┤ ││││││││││││││││││││││ └───┴────────────┴───┴───┴───┴───┴───┴───┴───┴───┴───┴───┴───┴───┴───┴───┴───┴───┴───┴───┴───┘ 说明:新建--原来没有的机构,现计划建设; 迁址--原来的机构要搬迁检测场所,其他条件没有变化; 增加--原来的机构要在同一检测场所(同一地址)增加检测线的数量和/或增加承检车型; 其它--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情况,要做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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