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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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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纤维检验局:
  
  2008年度新棉即将上市,据有关部门分析,今年棉花产销基本形势是,国内棉花总产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仍保持较高水平,国际产量下降,总体供应偏紧;目前纺织业逐渐呈现增长放缓特征,国内棉花需求不旺,市场供求总体平衡,棉花质量形势总体稳定。但我国棉花产业受全球经济放缓、通胀压力和预期、从紧的货币政策、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棉花流通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新情况,包括棉花质量出现阶段性、局部区域性的问题。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保证棉花质量稳定,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督职能,现将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企业质量水平
  
  (一)强化棉花收购加工环节质量监督。新棉上市后,各地要依法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收购环节全面放开的现状,重点加大对棉花加工环节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落实各项质量义务,重点查处企业收购加工中存在的异性纤维、混等混级、包装标识等质量问题。
  
  (二)严格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和复查。各省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49号令)的要求,严格审查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及时反馈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协调撤销其棉花加工资格证书。对于无证加工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底数,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取缔。
  
  (三)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把监管和服务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要积极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定,从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出发,依据《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履行质量义务,做好分类评定工作。检查评定不搞评比,不搞评估,禁止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充分采集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履行质量义务的情况,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方法统一、评价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家合法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防止简单的按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效益好坏进行分类。
  
  (四)加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整治力度。各地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多次发生严重棉花质量问题、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因棉花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确定为重点地区。对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确保2008年度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整治效果比上年度有较大提高。中国纤维检验局要对2007年度全国棉花公证检验数据统计分析,通报虚高等级、混等混级、异性纤维等质量问题突出的棉花加工企业名单,相关地区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将其作为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二、认真做好棉花公证检验,继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继续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棉花国家标准和有关棉花公证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依法施检,严格执行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规程,确保公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并依法承担责任。为保证公证检验工作质量,各承检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和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公证检验各环节、各岗位操作规范、各项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及工作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纤维检验局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做好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公证检验工作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公证检验工作有效性,引导和帮助受检企业依据公证检验证书结算,进一步提高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证书结算率。要继续加强对公证检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客观反映我国棉花生产、流通、使用情况及质量状况,充分发挥公证检验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大攻坚力度,加快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
  
  2008年度是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推行的第四年,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年。质检部门在这项改革中承担了主要工作,发挥着核心作用。为力争在改革中取得更大突破,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2008年度各地仪器化公证检验检验数量覆盖率要比2007年增长20%。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政策协调,推动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新体制企业履行国家棉花质量法规的宣贯,落实好棉花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规划,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更新改造,规范新体制加工企业,继续提高新体制企业送检比重。要认真做好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建设,切实做好检验人员组织安排,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做好2008年度仪器化公证检验任务。改革进度较为缓慢的地区,要将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作为下阶段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学习借鉴经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改革推行目标。
  四、继续深入开展棉花专项打假
  
  各地要继续保持棉花打假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针对当前棉花掺杂使假的主要特点,重点加强对企业通过回风管道在皮棉中混入回收棉行为的查处,要通过暗访、暗查方式检查企业是否安装有回风管道,是否在加工过程中将回收棉掺入皮棉,各类回收棉、棉短绒是否单独收集、标注标识、建立台帐并有效处理。凡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及时采集、保全证据,依法严肃查处。对“两小一土”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要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同时注意政策方法,化解矛盾,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综合治理。要通过积极扶持当地规范企业,借助行政和市场并举的手段,解决“两小一土”问题。
  
  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任务繁重,棉花质检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责任重大,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纤检机构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要继续加强纤检机构的行风建设,切实履行总局有关廉洁自律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确保在棉花质量监督中树立好的行业形象。要切实加强纤检机构的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棉花公证检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经字[2000]299号)的要求,总局及中央有关部门将对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的拨付和使用进行检查,确保中央财政下拨的棉花公证检验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纤维检验局:
  
  2008年度新棉即将上市,据有关部门分析,今年棉花产销基本形势是,国内棉花总产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仍保持较高水平,国际产量下降,总体供应偏紧;目前纺织业逐渐呈现增长放缓特征,国内棉花需求不旺,市场供求总体平衡,棉花质量形势总体稳定。但我国棉花产业受全球经济放缓、通胀压力和预期、从紧的货币政策、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棉花流通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新情况,包括棉花质量出现阶段性、局部区域性的问题。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保证棉花质量稳定,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督职能,现将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企业质量水平
  
  (一)强化棉花收购加工环节质量监督。新棉上市后,各地要依法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收购环节全面放开的现状,重点加大对棉花加工环节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落实各项质量义务,重点查处企业收购加工中存在的异性纤维、混等混级、包装标识等质量问题。
  
  (二)严格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和复查。各省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49号令)的要求,严格审查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及时反馈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协调撤销其棉花加工资格证书。对于无证加工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底数,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取缔。
  
  (三)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把监管和服务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要积极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定,从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出发,依据《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履行质量义务,做好分类评定工作。检查评定不搞评比,不搞评估,禁止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充分采集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履行质量义务的情况,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方法统一、评价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家合法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防止简单的按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效益好坏进行分类。
  
  (四)加大对重点地区和企业的整治力度。各地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多次发生严重棉花质量问题、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因棉花质量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确定为重点地区。对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确保2008年度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整治效果比上年度有较大提高。中国纤维检验局要对2007年度全国棉花公证检验数据统计分析,通报虚高等级、混等混级、异性纤维等质量问题突出的棉花加工企业名单,相关地区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将其作为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二、认真做好棉花公证检验,继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继续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棉花国家标准和有关棉花公证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依法施检,严格执行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规程,确保公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及时,并依法承担责任。为保证公证检验工作质量,各承检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和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公证检验各环节、各岗位操作规范、各项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及工作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纤维检验局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棉花公证检验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做好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加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公证检验工作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公证检验工作有效性,引导和帮助受检企业依据公证检验证书结算,进一步提高经营性棉花公证检验证书结算率。要继续加强对公证检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客观反映我国棉花生产、流通、使用情况及质量状况,充分发挥公证检验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大攻坚力度,加快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
  
  2008年度是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推行的第四年,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之年。质检部门在这项改革中承担了主要工作,发挥着核心作用。为力争在改革中取得更大突破,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2008年度各地仪器化公证检验检验数量覆盖率要比2007年增长20%。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政策协调,推动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新体制企业履行国家棉花质量法规的宣贯,落实好棉花加工企业更新改造规划,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更新改造,规范新体制加工企业,继续提高新体制企业送检比重。要认真做好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建设,切实做好检验人员组织安排,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做好2008年度仪器化公证检验任务。改革进度较为缓慢的地区,要将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作为下阶段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分析进展缓慢的原因,学习借鉴经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改革推行目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执函[2008]6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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